尤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503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陈福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提升规范运行水平。利用开展各级合作社优质社评选及合作社申报各项项目为契机,指导仍在经营运行的747家农民合作社开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完善合作社章程和管理制度,健全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规范财务管理,实行社务公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水平。强化与市监部门配合引导存续的合作社在每年的6月30日前通过电话通知等方式提醒主体及时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自主完成年报公示。
二是健全财务和会计制度。指导农民合作社执行新的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强化资产、财务和成员账户档案管理,配齐财务人员,及时报送会计报表,提高信息化水平。引导44家市级及以上优质社通过进入“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网”下载免费“太阳软件”或自主购买合作社专用软件实行电子记账。目前正积极发挥政府购买服务新建立的“尤溪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作用,选聘9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等,对农民合作社建设与发展提供业务指导、政策咨询、注册登记、信息变更登记、年报报送、财务代理、税务申报等服务,现已购买1套“润衡软件”给合作社免费使用,已实现代理记账14家。
三是加强主体带头人培训。建立县级及以上优质社、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人才库,积极开展主体带头人培训。2021年至2024年我县共组织36人参加市及以上主管部门举办的主体带头人培训班。县里依托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于2021年举办了一期78人参训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班,2022年举办了两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班,分别有97人、81人参训,2024年举办一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班有119人参训。通过培训加强对合作社带头人的培养和创业支持,为培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专门人才提供支持。
四是强化示范引领。深入推进国家、省、市、县优质社示范四级联创行动,制定完善优质社评定监测指标体系,持续开展优质社评定,截至2024年底共评定县级以上优质社195家(其中:国家级优质社3家、省级优质社28家、市级优质社44家、县级优质社120家),通过建立优质社名录,健全优质社动态监测制度,及时淘汰不合格优质社。将农民合作社纳入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范畴,建立农民合作社信用档案。把优质社示范提升作为政策支持重点,以发展项目,“财政奖补”“先建后补”等方式进行项目扶持,现已补助主体178家,补助金额2301万元,有力地提升了主体的基础设施建设能力和生产经营能力。
五是推进“空壳社”清理。结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依法依规清除一批长期占用监管资源、没有实际运营且经济社会效益低的农民合作社,2021年至2024年共清理注销农民专业合作社179家(其中:2021年33家、2022年49家、2023年56家、2024年41家)。同时,大力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按照“引导登记一批、培育发展一批、规范提升一批”的工作思路,深入实施优质社建设,实现合作社优质社在全县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上的全覆盖,促进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规范发展。
六是开展“千员带万社”行动。为了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2021年开展“千人带万社”活动中我局25个帮扶干部挂钩25家合作社;2022年开展““千人带万社(场)”活动中我局43个帮扶干部分别挂钩25家合作社和18个家庭农场开展规范提升;2023年根据省厅“千员带万社”行动方案要求,我局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由尤溪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选聘9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45家合作社和45家家庭农场提供指导等服务。积极构建由“辅导员+服务中心”组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服务体系,有力地促进了主体的规范提升。
七是促进主体融合发展。根据当地特色农产品,选择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着力打造“福字号”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打造“福农优品”品牌,搭建“福农优品”线上线下销售平台,推动“福农优品”走向全国。聚集人才、资源优势发展特色产业,因地制宜探索农民合作社多种发展模式,引导农民合作社依法组建联合社7家,开展行业间、区域间、产业间的纵横联合。在农民组织化程度低的村,引导村党支部领办农民合作社52家,其中运作较规范的有7家。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建行业协会或联盟,现已成立“尤溪县茶叶协会”“尤溪县食用菌协会”“尤溪县畜牧业协会”等,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纷纷加入,形成规模优势,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八是落实政策扶持。县里先后印发了《尤溪县农业农村局尤溪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专项补助资金管理的通知》《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防止耕地撂荒和“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十九条措施的通知》《尤溪县农业农村局尤溪县财政局关于稳定2025年粮食生产九条措施的通知》等文件来进一步强化政策扶持,建立示范社名录及项目库,重点将已评为县级及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且未享受财政资金补助的合作社纳入项目库,在项目申报上予以倾斜,优先扶持参与精准扶贫的专业合作社,切实发挥示范社的辐射带动作用。引导和规范农民合作社健康发展。
非常感谢您对尤溪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领导署名:
承 办 人:林宜连,联系电话:6323052
落实情况:基本解决。
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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