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504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5-04-09 08:30 来源: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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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城关镇联络组: 

  贵组提出的《关于确保我县粮食生产稳产保供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5年3月13日,我县出台《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尤溪县财政局关于稳定2025年粮油生产九条措施的通知》(尤农〔2025〕15号),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坚持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充分调动抓粮种粮积极性,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巩固粮油生产稳定发展良好态势,确保完成2025年粮油生产各项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稳定粮油生产政策措施: 

  一、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各乡镇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明确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确保完成全年粮食面积33.62万亩、粮食产量13.77万吨、大豆面积0.39万亩、油料播种面积0.47万亩的底线目标任务。 

  二、鼓励发展双季早稻、再生稻。对单个经营主体种植双季稻10亩以上的,按实际种植面积予以200元/亩补助;对种植再生稻30亩以上(含)的大户、合作社,补贴200元/亩。再生稻催芽肥补贴20元/亩。县财政对早稻、再生稻相对集中连片面积达100亩(含)以上的村集体予以村财补助。 

  三、支持抛荒地复垦种粮。鼓励各乡镇序时推进撂荒耕地复耕种粮,充分挖掘粮油生产潜力,努力扩大粮油种植面积。继续实施抛荒地复垦种粮扶持政策,对撂荒复耕种粮面积达10亩以上(含)的大户、合作社,复垦后种植水稻(含制种)的每亩一次性补贴600元;复垦后种植玉米、甘薯、马铃薯等其他粮食作物的每亩一次性补贴400元。 

  四、实施单产提升行动。依托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粮食绿色高产高效等项目,建立一批以水稻(含制种)为主,兼顾大豆、玉米、甘薯、马铃薯等粮食作物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提高促进大面积普遍增产的积极性。 

  五、培训新型经营主体。持续开展各级农民专业合作社优质社、家庭农场优质场创建和监测,优先推荐粮油类经营主体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优质社、家庭农场优质场。 加大规模种粮补贴力度,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中安排资金,对承包耕地30亩以上种粮大户、合作社每亩给予50元的补贴。  

  六、切实提高粮食产能。各乡镇要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度。落实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措施,继续推进全国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项目,全县开展治理8.02万亩,推广秸秆还田、有机肥、种植绿肥等42万亩次以上。 

  七、促进种业创新发展。鼓励和支持科研院所、种业企业参与种质资源的引进、收集、鉴定和保护,开展种质资源交流与产业化开发利用。对建立“一村一企”协作模式,流转耕地面积500亩(含)以上、流转时限3年以上并与种子企业签订稳固合作协议的基地村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全县当年制种面积500亩以上的基地村进行扶持。 

  八、强化防灾救灾减损。牢固树立防灾减灾意识,加强农业、应急、水利、气象等部门沟通协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切实做到预警要早、反应要快、措施要实、指导到位,最大限度降低自然灾害损失。加强病虫害监测预警,大力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重大病虫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开展水稻机收减损大宣传、大比武活动,进一步提高农机作业质量,降低机收损失。 

  九、加大金融服务支持。全面实施完全成本政策性保险,继续实施杂交水稻制种政策性保险,强化农业政策性保险风险保障作用,组织做好水稻种植、水稻制种等农业保险参保工作,扩大保险覆盖面,减少农民损失。推广“兴业惠粮贷”“乡村振兴贷”等金融信贷产品,拓宽粮食生产的贷款渠道,降低粮食生产融资成本。 

  下一步,县农业农村局将进一步加强粮食生产稳产保供工作,保障我县的粮食安全。 

  非常感谢您对尤溪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领导签名:  

  承 办 人:刘锋,联系电话:6323052 

  落实情况:已经解决。 

  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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