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5014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日期:2025-04-16 08:39 来源:尤溪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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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关于加强秀村路口环境整治的建议》收悉。我局的办理意见如下: 

  我县城区临时农产品批发市场位于秀村路口,由于无序经营和管理,道路上摆摊,严重阻塞了过往人流、车流的通行,带来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影响城市管理和市容市貌。 

  为规范我县农产品流通,解决现有早市脏、乱、差现象,县政府副县长柯德双于3月12日召集有关部门就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选址等有关事宜进行专题研究。会议拟定农产品批发市场选址于水东新区J-3地块,县城乡发展集团下属全资二级公司闽中农贸综合市场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建设业主。下一步我局全力配合建设业主开展前期规划设计工作,优化选址方案。 

  尤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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