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4015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日期:2024-04-11 15:56 来源:尤溪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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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

  《关于幼儿园和中小学配备专职在编校医的建议》(政协提案第24015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完善学校校医配备。为切实加强我县学校卫生、食品及饮用水卫生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我局会同县教育局制定印发了《尤溪县中小学校配备兼职校医工作方案》(尤卫〔2019〕19号),对未配备专职校医的中小学校,从公立医疗机构选派业务技术过硬、责任心强的兼职校医,加强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保健、食品及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加强对传染病的监测与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提高学校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降低学校传染病发病率。

  二、加强学校健康指导。按照尤溪县全民健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我局会同县教育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健康副校(园)长配备及管理工作的通知》(尤教体〔2022〕11号),在全县19所中学、20所小学、13所幼儿园设立兼职健康副校(园)长,选派县总院、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班子成员兼任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健康副校(园)长,各乡镇卫生院院长(副院长)兼任所在地中小学校健康副校长。指导学校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对学校卫生管理和健康教育工作提出建议,当好校园健康知识宣传员,开展健康科普进校园活动,通过定期到校园举办健康知识讲座等,向师生和家长推广传播健康知识,提升学生健康素养,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

  三、加强校医业务管理。我局将协调各医疗机构,配合教育部门按需做好校医业务管理、学习培训和绩效考核等工作,引导校医积极参加卫生资格考试。鼓励学校根据实际需求和学校医疗卫生工作的特点,选派校医到各医疗机构跟班学习和进修培训,鼓励校医参加卫生健康部门举办的各项业务学习和技能培训,提升校医服务广大师生能力。

  领导签名:胡玉源

  承 办 人:郑荣苏,联系电话:6328243

  落实情况:基本解决

  尤溪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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