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4047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日期:2024-04-19 15:41 来源: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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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公安局:

  《关于加强酒吧监管的建议》 (第24047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我局立足职能,从食品安全上加强对酒吧进行监管,具体做法如下: 

   一、强化宣传教育

  运用各类媒体,通过开展街头宣传、派发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法律法规,提高酒吧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产品的行为,自觉履行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有关法律义务。 

  二、摸清辖区底数

  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对辖区内从事酒吧经营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全县共有尤溪县星际酒吧、尤溪县赫兹酒吧和尤溪县西城镇星缘娱乐俱乐部3家酒吧,它们都已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规范经营行为

  2023年4月,我局根据《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产品宣传活动的通知》(明市监食流〔2023〕36号),要求商场、超市、酒吧、便利店、宾馆、餐饮店、KTV等有销售酒类产品的经营单位应自觉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的标志,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产品;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对其身份证件进行查验。 

    四、严处违法行为

  2024年1月31日,我局对尤溪天悦娱乐有限公司(该公司经营地址现已是尤溪县星际酒吧在经营)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酒进行立案查处,查获假冒“马爹利”、“轩尼诗”、“苏格兰威士忌”等3种品牌洋酒95瓶。 

  五、加强部门协作

  加强与公安、文旅、商务、人社、消防等部门配合协作,共同加强对酒吧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巡查频次,增强监管合力,促进酒吧依法规范经营。 

  建议参照四川省成都市委编办的做法,由县委编办发文明确文旅、公安、商务、市场监管、人社、消防等部门关于酒吧的监管职责分工,避免部门之间推诿扯皮现象。 

  领导签名: 

  承 办 人:林兴棉,联系电话:0598-6308703 

  落实情况:已解决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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