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22070号提案的答复函

日期:2022-05-25 15:39 来源:尤溪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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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林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本土建筑企业的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规范扶持我县建筑业企业发展壮大,促进我县建筑业企业快速健康发展,2020年11月19日,县政府印发了《尤溪县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试行)》(尤政文〔2020〕160号)。该文件规范了我县建筑业企业发展壮大的十大举措,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一、关于往年政府所出台的奖励扶持政策应按文件及时兑现给满足要求的施工企业,让政策得到落实,得到延续。经我局核实符合相关条件,总计奖励金额284.2万元,2022年4月13日、5月12日县政府两次召开专题会对惠企政策兑现情况进行梳理要求各有关单位完善修定惠企政策并及时兑现奖励。

  二、关于第二、三、四、五点建议。2021年12月20日县政府下发暂停了《尤溪县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试行)》(尤政文〔2020〕160号)的通知,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规定《措施》第三条,优化项目招投标方式,支持县内企业承揽业务中,第(二)、(三)、(六)存在区域性保护条款,设置妨碍市场公平竞争规定,违反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实施细则》中的相关标准。

  我局已重新拟订了《尤溪县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二十七条措施》(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修改完善中,近期将提交县政府研究并印发。

  感谢您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

  承 办 人:王绍锭     联系电话:0598-6324731

  落实情况:基本完成

 

  尤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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