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县政协十届第四次会议第22061号委员提案的答复函
蒋淋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城区危房改造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老旧房屋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区,大部分建于上世纪50-90年代,以砖混结构和木结构房屋为主,因年代久远,建筑主体失修等原因,部分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同时此类房屋零星分布,统一治理难度较大。近年来,随着我县“中心修古城、两头建新城”的发展建设,推进了部分区域老旧房屋成片改造,如:朱熹公园片区、毓秀花园等。为了继续推进老城区危旧房的改造结合城区实际提出相关措施:
一、统一规划布局
鉴于老城区整体大规模改造难度较大,且涉及市政管网、人员安置等复杂情况,因此可针对性地选择条件较成熟的区域作为试点,通过分批分流安置拟改造片区内居民,为腾地后进行统一规划设计、成片改造创造条件。由试点先行,以点带面,逐步实施老城区整体规划改造。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县城区危险房屋改造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尤溪县城区危险房屋改造管理办法》草案,为老城区危房改造提供审批依据和政策支持。目前,该管理办法正在报请县政府批复。
三、解决住户安置问题
鉴于涉及的住户实际情况各不一样,建议按照《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印发尤溪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尤政文〔2021〕240号)通过社区统筹,政府研究,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解决危房住户的安置过渡问题。
感谢您对县规划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领导署名:
承办人:张 经 联系电话:0598-6308631
落实情况:基本解决
尤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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