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8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6-05-14 09:29 来源:尤溪县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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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志远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岭玉线(Y023)岭头至玉石段公路新建项目列入县政府2026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建议》(人大〔1806〕88号)由我单位会同梅仙镇人民政府、联合镇人民政府承办。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经现场踏勘核实,目前岭头村对外通行道路基本能够满足沿线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出行需求。关于消防车通行问题,经测量,现有涵洞净高为4.25米,普通消防车高度约3.5米,满足消防车正常通行要求,消防应急保障能力符合现行标准。 

  关于提出的岭玉线(Y023)岭头至玉石段公路新建项目,根据《福建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乡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项目的前期谋划、组织实施等工作。若确有项目建设需求,需由联合镇人民政府牵头,明确建设意向、完成项目勘察设计、资金拼盘等前期工作,并达到招投标条件后,我局将全力配合,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争取将该项目列入我县农村公路年度建设计划,推进项目落地实施,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和沿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发展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继续得到您的理解与支持。  

  承 办 人:张发锟,联系电话:6323137 

  落实情况:受目前条件限制待以后解决 

  尤溪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5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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