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陈艳华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748县道西城镇新坑至管前镇吾溪路段进行升级改造的建议》(人大〔1806〕34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查,规划的渔溪线(X748)西城镇新坑村至管前镇吾溪村路段全长约7 公里,现状路基宽度4.5米,其中约5.6公里,未铺装路面,项目涉及西城镇、管前镇两个乡镇。项目建设存在多项制约因素:一是项目建设涉及用地、用林审批,相关报批程序严格、周期较长,手续办理难度较大;二是项目征地拆迁涉及面广,协调工作量大,实施推进存在一定阻力;三是项目建设资金需由相关乡镇负责筹措配套资金,乡镇财政压力较大,资金筹措存在困难。受上述条件限制,暂不具备启动建设条件。
下一步,若今后能够妥善解决项目用地、用林审批办理,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并足额筹措配套建设资金,我局将根据乡镇建设意愿,把渔溪线(X748)新坑至吾溪段项目列入年度建设计划,同步加快项目审批流程,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建设补助资金,全力推动项目早日开工、早日竣工投用。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发展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继续得到您的理解与支持。
承 办 人:黄文飞,联系电话:6331927
落实情况:受目前条件限制待以后解决
尤溪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5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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