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5-05-19 16:55 来源: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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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秀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闽中茶城设立尤溪茶品鉴购物中心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闽中茶城是2011年尤溪县委、县政府为发展茶产业实施的重点项目,位于闽中尤溪县城,由尤溪鸿圣林业有限公司投资5000多万元建设,于2012年5月开业,经营面积近万平方米,设有交易区、办公区、半亩文苑、一味陋室、茶叶审评室等,配套建设小型停车场、景观公园、电子监控的设施设备,是茶叶产品批发、零售、仓储、检测及茶具经营、茶技培训、茶艺表演、茶文化传播的产业平台,闽中茶城是福建省茶叶专业市场之一,是尤溪县特色农副产品旅游购物等集散中心,入驻各类商企约80家。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闽中茶城设立尤溪茶品鉴购物中心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立即与县城乡融合发展集团、县文旅局、“县两茶办”等相关单位对设立尤溪茶品鉴购物中心开展调查研究,经充分分析各方面条件,认为目前不具备在茶城设立尤溪茶品鉴购物中心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暂无法设立品鉴购物中心的场所 

  原由:一是茶城场所主要用于经营租赁使用,目前出租率为99%,已无法腾出足够空间设立尤溪茶品鉴购物中心;二是一楼大厅作为人员进出主要通道承担消防疏散功能,不得占用堵塞;三是现有条件无法满足交通安全问题。目前茶城无场地可设大巴车的停车场,游客只能在环城路边上下车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交通执法部门明确路边不能停车。四是闽中茶城目前定位为商业场所。闽中茶城其核心属性仍属于商业场所,根据旅游部门相关规定和要求,闽中茶城与以文化展示或自然景观为核心的旅游景点存在本质差异,不属于文旅管辖范畴。(另:福建省文旅厅在过去两年在福剑净旅-2025、百日行动等行动中针对强制消费等旅游乱象进行了重点整治。闽中茶城设立尤溪茶品鉴购物中心虽带有品鉴性质,本质上还是一种消费行为,极易造成不良影响。) 

  二、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开展茶品活动 

  一是茶城内已设有多功能厅等相关设施。茶城四楼设有尤溪茶叶审评室和多功能室,可供茶叶品鉴,举办茶文化沙龙、茶艺表演、技能培训竞赛、品牌宣传推广等使用。二是目前茶叶店已基本具备茶叶品鉴购物的功能。历经数载,在众多茶叶商户的齐心协力下,闽中茶城已然成为尤溪茶叶交易、尤溪茶文化宣传推广、茶叶品鉴交流的重要平台,每家茶叶店共同构筑起了一个集品鉴、选购、体验于一体的“尤溪茶品鉴购物中心”。 

  三、努力推进茶产业服务体系的创建 

  一是建立中心。将根据茶产业发展需求,在条件允许下建立品鉴、购物、体验等为一体活动中心,助推尤溪茶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开展活动。将继续通过举办茶叶鉴评会、斗茶赛、茶艺大赛等活动,联合本地茶企设计特色文创产品,线上线下联动营销,推动与上海、晋江对口合作与区域联动等方式,将茶叶与旅游深度融合,形成“以茶促旅、以旅带茶”的良性循环。三是打造品牌。将持续宣传推介“尤溪红”“尤溪绿茶”区域公用品牌,适时举办茶产品鉴评会,提高产品质量和品牌美誉度。充分利用各部门资源,组织茶企参与各类交易展销会,提升品牌知名度。 

  非常感谢您对尤溪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领导署名: 

  承 办 人:姜能宝,联系电话:6323052 

  落实情况:所提建议留作参考(目前不可行) 

  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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