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5-04-14 16:35 来源: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 | | |

陈开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复农田灌溉小山塘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福建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目前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主要包括田间道路、农渠灌溉排水、土壤改良等农田建设相关的项目。山塘水库修复工程技术要求较高,质量要求较严,资金投入较大,因此我市在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时,未将此类山塘水库修复工程纳入建设范围。 

  2019年以来,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升农田基础设施,我局先后3次在坂面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及改造提升项目,其中2019年度与2024年度项目区均包含坂面村。下一步,县农业农村局将积极与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对接,争取其他专项资金用于此类山塘的修复工程,同时与县水利部门密切配合,结合大中型灌区改造、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建设等项目继续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不断改善坂面村农田基础设施条件,保障农田综合生产能力。 

  非常感谢您对我县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签名: 

  承 办 人:林威,联系电话:6323052 

  落实情况:暂无此类专项资金待以后解决 

  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