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罗世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际头村与大田县璞溪村断头路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际头村与大田县璞溪村道路全长5.6公里,大田璞溪村段规划为乡道,路线长1.8公里(编号Y107);尤溪际头村段3.8公里,其中际头村至顶头坪自然村段(际顶线)1.5公里规划为村道(编号C422),四级公路,水泥路面,路面宽度3.5米;顶头坪至大田界段2.3公里,目前暂时没有列入我县公路网规划。依据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条例中“未纳入农村公路建设规划项目库的建设项目,不得列入年度计划”。
我局将积极争取将该路段纳入我县路网规划项目库,根据《福建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乡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待坂面镇人民政府做出建设决议,我局将向上争取将该项目列入我县农村公路年度建设计划,申请补助资金,推进项目建设。
领导署名:
承 办 人:张发锟,联系电话:6323137
落实情况:受目前条件限制待以后解决
尤溪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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