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日期:2025-04-18 08:56 来源:尤溪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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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溪乡政府: 

  《关于在台溪乡建设闽中物流仓储中心的建议》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是要加强规划引导,建议乡政府在推进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编制时,加强对乡域内存量建设用地的调查,优化完善交通网络,结合场地竖向分析情况,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科学合理选址物流仓储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目前,台溪乡洋头村、莒洋村、洋尾村村庄规划已编制完成,乡政府应与编制团队加强对接,核对新增物流仓储用地的选址位置是否合理、用地规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确保项目用地准确落图。二是要加强部门沟通,建议乡政府要充分对接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运用现有一二三产业融合政策,做好项目谋划相关工作。 

  尤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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