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康良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三奎头一期自建房产权证办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三奎新城安置区14栋自建房于2015年5月份开始动工,2018年12月份基本完成建设。因工程2015年急需建设,相关批地和工程建设手续未办理,导致竣工验收和办证时出现材料不齐全的情况。为此,我局加强与各相关部门沟通和协调,针对存在的各类问题通过多次协调相关业务部门,形成相对成熟的处置办法:一是修改原建筑设计方案,依据相关规定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二是由尤溪县规划勘测设计院按合同提交《竣工测量报告》和《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三是参照水东新城自建房(月边形批地自建安置区)验收和办理不动产权证做法,提交县政府专题会研究通过,将建设业主重新明确为安置自建户,并确定规划验收面积和办证面积。目前以上相关措施及处置办法已经取得各相关部门一致认可,有待会议进一步研究明确。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相关会议要求,由规划部门办理竣工规划条件核实,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权证。
感谢您对县规划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领导署名:
承办人:张 经 联系电话:0598-6308631
落实情况:基本解决
尤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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