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3-05-19 15:47 来源:尤溪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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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昭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城区危险住房改造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老旧房屋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区,大部分建于上世纪50-90年代,以砖混结构和木结构房屋为主,因年代久远,建筑主体失修等原因,部分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此类房屋零星分布,统一治理难度较大。为此我们提出如下相关措施:一是多部门联合推动危房改造。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危险住房通过部门协作、政府研究,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联合住建局、乡镇等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危旧房改造项目重建审批;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尽快出台《尤溪县城区危险房屋改造管理办法》,为老城区危房改造提供审批依据和政策支持。目前,该管理办法正准备报请县政府批复;三是解决住户临时安置问题。鉴于涉及的住户实际情况各不一样,建议按照《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印发尤溪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尤政文〔2021〕240号)通过社区统筹,解决危房住户的安置过渡问题。 

  感谢您对县规划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领导署名: 

  承办人:张  经          联系电话:0598-6308631 

  落实情况:基本解决 

  尤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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