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3-05-19 15:46 来源:尤溪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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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为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划玉池村民自建房用地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情况答复如下: 

  玉池村已纳入尤溪县城总体规划范围,该区域的相关建设方案需根据城区规划要求进行实施。依据县政府相关工作安排,目前玉池组团处于规划编制的阶段,已开展玉池南片区详细规划编制等工作,下一步拟将玉田口、洋面、苦竹山、南山兜等地块纳入城郊村进行规划,衔接新一轮的县城总体规划进行统一布局,具体将按照规划路网结合现状厦沙高速互通等交通和区域物流仓储、大型停车场等功能布局。拟将该区域住宅安置用地规划于玉田口、真坑附近,自建房和新农村建设用地规划位于玉田口北侧和横五路安置点西侧。具体的需待相关规划方案批准入库后,由村民委员会根据玉池区域村庄规划方案成果推进新农村建设用地选址和报批。 

  感谢您对我县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领导署名: 

  承办人:张经        联系电话:0598-6308631 

  落实情况:基本解决 

  尤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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