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陈艳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迁移凤元、三山村路边高低压电线杆及网络电线杆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单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到凤元、三山村公路进行实地现场核查确认,涉及凤元至三山村10公里路段约有30根电线杆在道路两侧,若要全部迁移,迁移投资资金较大,又不在各电线杆产权所属部门迁移规划中,难以马上解决。
根据《关于印发三明市通信设施迁改补偿办法(试行)的通知》(明政办规〔2022〕7号)第四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动或者迁移他人的电信线路及其他电信设施,确需改动或者迁移电信设施的,应当与电信设施所有人协商并签订补偿协议,电信设施所有人应当支持并及时搬迁”。凤元、三山村为改善交通条件,计划进行道
路拓宽,涉及杆线迁移,需与电力、三大运营商等产权单位进行协商解决,工信部门将予以大力的支持。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供电、电信、联通、移动、广电等部门沟通协调,并组织相关单位到现场查勘,落实杆线迁改方案,要求各产权单位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列入规划,尽快启动迁移。同时,建议凤元、三山两村积极向县、镇两级政府争取资金支持,确保杆线能顺利迁移,尽早启动道路拓宽工程,改善交通条件。
感谢您对工信部门提出的宝贵意见,并希望继续得到您的理解和支持。
领导署名:
承 办 人:张维坚,联系电话:6323006
落实情况:正在解决
尤溪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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