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县人大十八届一次会议第2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2-05-24 11:18 来源:尤溪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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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核实宅基地用地性质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目前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经国家验收,并已公布,现已无法更改三调数据。在三调数据使用过程中,若发现三调调查有误或者遗漏的宅基地宗地,可以由宅基地使用权人或村委会,到所在乡镇自然资源所进行反馈,并提供实地照片,经乡镇自然资源所核实,确实属于调查有误或遗漏的,收集后向县自然资源局反馈,县自然资源局将收集到的问题,按规定统一纳入到下一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进行更正,变更调查成果经上级部门验收通过后,省自然资源厅将择时下发最新的变更调查成果,成果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应用。 

  二、目前我县正在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原则,对已登记发证或已建的宅基地,将在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予以调整为建设用地,全面理顺这类型的规划问题。待规划理顺后,可按规定进行报建。 

  感谢您对县规划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领导署名: 

  承办人:张  经          联系电话:0598-6308631 

  落实情况:基本解决 

 

 

  尤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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