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尤溪县2025年农村客货邮省级奖励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日期:2026-03-23 11:14 来源:尤溪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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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运营奖励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交运〔2025〕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我局研究制定《尤溪县2025年农村客货邮省级奖励资金分配方案》,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3月23日-2026年3月27日 

  电话:(0598)-6323137 

  通讯地址:尤溪县城关镇七五路22号交通运输局 

  附件:1.尤溪县2025年农村客货邮省级奖励资金分配方案 

  2.尤溪县2025年客货邮资金首批预拨款核定明细表

  3.尤溪县2025年客货邮资金第二批运营补助资金拨付明细表 

  尤溪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3月23日 

  尤溪县2025年农村客货邮省级奖励资金分配方案 

  为规范2025年农村客货邮省级奖励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扎实推动我县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提质增效,根据《福建省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运营奖励资金实施细则》等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总额 

  2025年度农村客货邮省级奖励资金总额为227.2977万元(含首批预拨款130.9887万元与本次分配资金96.309万元)。 

  二、补助对象 

  本方案补助对象为尤溪县行政区域内,依法从事或参与农村客货邮融合业务的市场主体及服务站点,具体包括:邮政快递企业、客运企业、社会物流企业,以及参与客货邮融合发展的乡镇客货邮融合服务站、村级客货邮融合服务点。 

  三、资金具体分配安排 

  本次资金分配严格遵循“专款专用、精准分配、注重实效”原则,结合业务实际需求分为六大类进行安排。 

  (一)车辆运营补助(共计4.01393万元) 

  1. 现有车辆运营补助:针对2024-2025年我县现有12辆客货邮融合车辆,2025年5-12月实际运营96个月。依据《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6月26日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5〕46号)精神,按2000元/月·辆标准补助。扣除县级配套资金统筹支付部分及首批预拨款因驾驶员运行趟次不足产生的1.645万元结余资金抵扣后,本次实际需拨付闽运尤溪分公司运营补助资金3.65393万元。 

  2. 新增车辆运营补助:针对三明市环宇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尤溪分公司1辆7座客货邮融合车辆(闽GY1333),该车辆2025年全年承担际深、龙洋等村级服务点线路运营,累计运营12个月。参照《尤溪县2025年首批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运营奖励资金预拨付分配方案》相关规定,给予车辆运营补助0.36万元。 

  (二)省客货邮平台县级统筹调度人员费用(共计5万元) 

  为保障我县161个村级客货邮服务站正常运营,确保省客货邮平台各项指标统筹调度、资源整合及降本增效工作落地,按5万元/年标准进行补助,向邮政尤溪分公司拨付平台调度人员补助专项费用。 

  (三)客货邮融合车辆维护及设备更换费用(共计1.5451万元) 

  根据1月30日局党组会议精神,我县将4辆7座客运小黄车纳入客货邮融合车辆管理,由尤溪县顺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统一运营管理。该批车辆前期报停,需要整修后方可投入使用。经核算,4辆车维护及设备更换所需费用共计1.5451万元,拟拨付给尤溪县顺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专项用于车辆维护及设备更换。 

  (四)标识标牌更换费用(共计1.6053万元) 

  2025年,为统一执行省级客货邮标识标牌规范,需由各区域负责企业对全县乡镇、村级客货邮融合服务站点标识标牌开展全面更换工作。经核定,向邮政尤溪分公司拨付标识标牌更换费用1.41万元,向顺丰尤溪分公司拨付标识标牌更换费用0.1953万元。 

  (五)高拍仪购置及服务费用补差(共计4.1839万元) 

  1. 邮政尤溪分公司:累计购置高拍仪及服务费用32.4万元,另为镇级网点加配10台手持高拍仪支出2.76万元。扣除首批资金已拨付的27万元及因2025年度运营补助总量不达标需退回的5.0561万元,本次向邮政尤溪分公司拨付补差资金3.1039万元。 

  2. 顺丰尤溪分公司:累计购置高拍仪及服务费用6.48万元,扣除首批资金已拨付的5.4万元,本次向顺丰尤溪分公司拨付补差资金1.08万元。 

  (六)剩余资金统筹安排(共计79.96077万元) 

  扣除上述五类支出后,剩余资金79.96077万元,用于还2025新购置12辆客货邮融合车辆购车款贷款(本金+利息)。本次向闽运尤溪分公司拨付还车辆贷款(本金+利息)金额79.96077万元。 

  四、工作要求 

  1. 严格专款专用:各补助对象须将补助资金全额用于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相关支出,范围包括车辆运营、设备购置、人员保障、站点运维等,严禁任何形式的截留、挤占或挪用。 

  2. 规范资金拨付:涉及补助从业人员、乡镇及村级服务站点的资金,各牵头补助对象须严格遵照本方案要求,确保资金足额、及时拨付至最终受益方,严禁擅自扣留或拖延。 

  3. 强化资金监管:各相关单位要建立健全资金使用台账,规范留存相关凭证资料,自觉接受财政、审计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尤溪县2025年客货邮资金首批预拨款核定明细表
             
序号 补助单位 编号 补助项目明细 补助金额 核定情况说明 备注
小计(万元) 合计
1 市交运集团 福建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尤溪客运分公司 1 车辆购置补助 31.9087 70.3087 车辆12台,2025年度客货邮融合发展运营奖励资金在扣除客货邮融合车辆运营补助和客货邮融合网点运营两项补助后,剩余部分资金全部用于支付客货邮车辆首期购车款 已全额拨付到位
2 车辆运营补助 24 12辆*2500元/月*8(5-12月共8个月),经核定需拨付 24万 元 2025年度因运营频次不达标,有1.645万元剩余资金。
3 驾驶员补助 14.4 12人*1500元/月*8(5-12月共8个月),经核定实际需拨付12.755万元
2 市邮政公司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三明市分公司 4 装备购置 27 50.58 高拍仪135个,按2000元/个标准补助,经核定实际每台为0.24万元  实际支付32.4万元,已拨付27万元,需补差额5.4万元
5 车辆运营补助 0.48 2辆*150元/天*16(1-4月份,每月4天) 0.48万元已全额拨付
转拨站点建设服务 6 镇级服务点运营补助 6.6 补助11个,每个6000元/年标准补助 6.6万已全额拨付
7 村级服务点运营补助 16.5 以每件0.3元予以快递进村运营预拨补助,经核定实际需拨付11.4439万元 2025年度运营补助总量不达标需退回5.0561万元,
3 市顺丰公司 三明顺丰尤溪分公司 1 装备购置(高拍仪) 5.4 10.1 高拍仪27个,按2000元/个标准补助 ,经核定实际每台为 0.24 万元 实际支付6.48万元,已拨付5.4万元需补差额1.08万元
转拨站点建设服务 2 镇级服务点运营补助 1.2 补助2个,每个6000元/年标准补助 4.7万元已全额拨付
3 村级服务点运营补助 3.5 以每件0.3元予以快递进村运营预拨补助
总计 / / 130.9887 /  

 
尤溪县2025年客货邮资金第二批运营补助资金拨付明细表
序号 补助单位 编号 补助项目明细 补助金额 使用说明
小计(万元) 合计
1 福建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尤溪客运分公司 1 还12辆客货邮车辆购车贷款 79.96077 83.6147 剩余部分资金全部用于支付客货邮车辆首期购车款
2 车辆运营补助 3.65393 扣除县级配套资金统筹支付部分及首批预拨款因驾驶员运行趟次不足产生的1.645万元结余资金抵扣后,实际仍需拨付闽运尤溪分公司运营补助资金3.65393万元。
2 三明市环宇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尤溪分公司 1 车辆运营补助 0.36 0.36 客货邮融合车辆(闽GY1808)2025年全年承担际深、龙洋等村级服务点线路运营,累计运营12个月。参照《尤溪县2025年首批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运营奖励资金预拨付分配方案》相关规定,给予车辆运营补助0.36万元。
3 邮政集团尤溪分公司 1 装备购置(高拍仪及服务) 3.1039 9.5139 累计购置高拍仪及服务费用32.4万元,另为镇级网点加配10台手持高拍仪支出2.76万元。扣除首批资金已拨付的27万元及因2025年度运营补助总量不达标需退回的5.0561万元,本次向邮政尤溪分公司拨付补差资金3.1039万元。
2 省客货邮平台统筹调度人员费用 5 用于省客货邮平台各项指标统筹调度工作
3 标识标牌更换费用 1.41 为统一执行省级客货邮标识标牌规范,需由各区域负责企业对全县乡镇、村级客货邮融合服务站点标识标牌开展全面更换工作。
4 三明顺丰尤溪分公司 1 装备购置(高拍仪) 1.08 1.2753 高拍仪27个,按2000元/个标准补助 实际支付6.48万元,已拨付5.4万元需补差额1.08万元
2 标识标牌更换费用 0.1953 为统一执行省级客货邮标识标牌规范,需由各区域负责企业对全县乡镇、村级客货邮融合服务站点标识标牌开展全面更换工作。
5 尤溪县顺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1 客货邮车辆整修费用 1.5451 1.5451 经核算,4辆车维护及设备更换所需费用共计1.5451万元
总计   / 96.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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