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尤溪县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站点建设等补助资金的公示

日期:2024-12-19 09:42 来源:尤溪县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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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尤溪县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尤政办规〔2024〕3号)等文件精神,中国邮政尤溪分公司完成乡镇客货邮融合运输服务站改造1个、乡镇级网点改造10个、村级末端网点改造194个;顺丰速运尤溪分公司完成乡镇客货邮融合运输服务站改造2个、村级末端网点改造29个;尤溪县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完成乡镇客货邮融合运输服务站改造1个;闽通长运尤溪分公司完成融合车辆改装7辆。对照《方案》补助标准,4家企业共申请客货邮融合乡(镇)村站点及车辆改装等补助资金66.875万元(见附件)。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尤溪县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室。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 

  联系电话:0598-6323269 

  通信地址:尤溪县城关镇七五路22号  

  电子邮件:yxyg6323269@163.com 

  附件:尤溪县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站点建设等补助资金明细表 

  尤溪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19日 

  附件: 

  尤溪县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站点建设等补助资金明细表 

序号 

申请公司 

项目名称 

补助标准 

数量 

补助金额(万元) 

备注 

尤溪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尤溪分公司 

车辆改造费 

一次性补助改造费用1500元/辆 

7辆 

1.05 

 

尤溪县交通建设发展中心 

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改造 

按照企业实际投资额的70%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站(点)。 

1个 

梅仙镇 

中国邮政尤溪分公司 

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改造 

按照企业实际投资额的70%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站(点)。 

1个 

西滨镇 

乡镇镇级网点改造 

按照企业实际投资额的70%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站(点)。 

10个 

17.95 

台溪乡、洋中镇等10个乡镇 

农村末端网点改造 

给予一次性0.25万元的建设运营资金补助,按第一年50%,第二年50%予以拨付。 

194个 

24.25 

 

顺丰速运尤溪分公司 

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改造 

按照企业实际投资额的70%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站(点)。 

2个 

10 

管前镇、八字桥乡 

农村末端网点改造 

给予一次性0.25万元的建设运营资金补助,按第一年50%,第二年50%予以拨付。 

29个 

3.625 

 

合 计 

66.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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