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
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
(一)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日常公文处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印鉴管理。办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其部门、各直属机构和县委发送县政府的公文。办理各乡镇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向县政府的请示、报告,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审核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起草和修改县政府领导讲话稿和县政府综合材料。
(二)根据县政府工作要求,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县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服务。收集、编辑、报送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领导参阅的信息资料。指导和管理政务公开、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政务信息及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对县委、县政府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督促检查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重要批示处理落实情况,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负责县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及会议审议意见的督促落实和反馈工作,督促检查省、市、县人大、政协交办的建议、提案的执行和处理落实情况,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四)根据县政府工作要求,组织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和省、市属驻尤单位、驻军等关系,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协助县政府领导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协助县政府做好同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等的联系工作。
(五)负责县政府领导重要活动的安排,协助县政府领导做好政府部门和海外重要宾客的接待工作。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负责政府机关后勤保障工作。指导各乡镇政府办公室工作。
(六)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外事的方针、政策及省、市有关部署要求,为县委、县政府处理外事工作提供决策参考。负责全县因公出国(境)相关材料的审批上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来尤外国人(含外国记者)的服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研究金融政策、金融形势和区域金融改革发展、先行先试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着力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研究拟订促进金融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金融业发展中应由地方解决的问题。
(八)组织协调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拟定机关效能建设有关制度。监督检查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办理效能投诉。实施效能问责和受理不服效能问责的申诉。办理机关效能建设的其他事项。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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