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房屋转让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2016年1月29日
附件
房屋转让手续费收费标准表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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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房屋
(元/平方米) |
存量房屋
(元/平方米) |
住房转让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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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4 |
非住房转让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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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 |
11.50 |
备注:1.非住房转让手续费最高收费标准不得超过3万元/宗。
2.拆迁安置房(棚户区改造除外)按扣除等面积部分后新增的建筑面积计收。
3.房屋面积指房屋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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