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尤溪县推行林票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0-08-28 10:29 来源:尤溪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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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省市属有关单位: 

  《尤溪县推行林票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8日   

  尤溪县推行林票改革实施方案 

  林票是指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企业单位或个人出资出地造林或合作经营现有林,由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按村集体、单位或个人占有份额制发的股权(股金)凭证,具有交易、质押、兑现等权能。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创新“三票制”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促进乡村振兴指导意见》(明政办〔2020〕28号)精神,为加快推行林票改革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省林改工作的重要指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立集体林地“三权分置”运行机制,放活集林地经营权,推动林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促进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股份、农民变股东,为实现农民增收、加快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以保障农户林地承包经营权,农民利益不受损为底线,遵循“自愿投资、平等协商”的原则,依法依规推行林票制度改革,实现互利惠民。 

  三、主要任务 

  在全县范围内,对以出资、林地入股等方式与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进行合作造林,或以出让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与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进行合作经营现有林的村集体、乡(镇)林场,推行林票改革,确保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制发林票600万元的任务。之后,根据市级下达具体任务安排另作通知。 

  四、工作重点 

  (一)做好调查摸底,分类组织实施 

  由各乡镇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摸清各村集体、乡(镇)林场近年来与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合作造林或合作经营情况。对已采取出资造林、林地入股造林、出让经营现有林、委托经营现有林的落实制发林票;对村集体、乡(镇)林场有采伐迹地或经营现有林的,引导其与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实行出资或入股造林,出让或委托经营现有林,明确股权并落实制发林票。 

  (二)规范运行机制,有序推进改革 

  1.明确合作意向。村集体提供拟合作经营现有林分或采伐迹地的山场位置、四至范围、林地面积等情况,双方初步达成合作意向。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合作双方现场勘查、商议合作事项,达成一致共识后,正式签订合作经营协议。 

  2.开展资产评估。出资造林或林地入股造林的,合作双方根据山场情况测算造林投入成本,估算山场价值;出让或委托经营现有林的,合作双方共同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森林资源资产。 

  3.召开会议决定。村集体实行林票改革的,由村委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合作经营及林票制发方案,确认村民获得林票的成员身份,测算量化给村民的股权和林票数量;乡(镇)林场实行林票改革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讨论制定林票制发方案。 

  4.实施林票测算。合作双方依据签定合作经营协议,分别按出资造林或林地入股造林所需资金的投入比例,出让或委托经营现有林所占的股权比例,测算量化村集体、乡(镇)林场持有林票数量。村集体持有的林票可以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一部分继续由村集体持有,一部分量化分配给全体村民持有;乡(镇)林场持有的林票全部量化给乡(镇)林场。 

  5.严格林票制发。按照测算的林票数量,由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制发股权型林票。对村民持有林票进行实名登记造册,经合作双方签章确认后,将林票核发给村民。村集体、乡(镇)林场持有的林票分别由村委会、乡(镇)林场保存。 

  6.强化林票管理。林票制发单位负责建立林票登记簿制度,对林票持有、继承、转让、抵质押、注销、补发等事项进行登记备案,实时掌控变动信息。 

  (三)积极探索尝试,持续深化改革 

  鼓励乡镇积极探索镇村合作造林、村级股份合作造林的林票制度改革模式,借鉴村集体、乡(镇)林场与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合作造林、合作经营现有林的做法制发林票,推进改革向纵深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由县林业局负责具体推行林票改革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各乡镇负责推行林票改革的宣传引导、制定计划、组织实施等,并确定一名副科领导具体负责林票改革工作,确保林票改革有序开展,稳步推进,取得成效。 

  (二)加强协调配合。县直有关部门、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动作为,切实做好林票制发、林票交易及林票动态管理等工作;金融机构要主动对接,靠前服务,推出林票配套金融产品,做好林票的抵质押贷款工作。 

  (三)加大督促推进。将推行林票改革工作列入乡(镇)年终绩效考评内容,由县林业局制定考评方案。实行定期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完成任务好的乡镇予以通报表扬。 

  附件: 2020年尤溪县推行林票改革任务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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