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的通知

日期:2020-01-06 11:36 来源:尤溪县应急局
| | |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单列考核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政府安委会决定于2020年1月10日至17日组织考核组,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单列考核单位开展2019年度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主要内容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情况。

  (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贯彻落实情况。

  (三)学习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三明市关于〈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落实方案》情况。

  (四)县政府安委会《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包括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贯彻落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措施、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等机制情况;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应急管理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五)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情况。

  (六)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等工作开展情况。

  (七)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道路交通综合整治、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治理情况。

  (八)深刻吸取清流县“84”明溪县“1228”火灾事故教训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具体考核内容按照考核细则(见附件)执行。

  二、考核范围及方式

  (一)乡镇人民政府考核范围及方式

  1.主要考核各乡镇人民政府(梅仙镇、洋中镇已代表县政府接受市政府考核,不再重复考核),抽查2家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2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2.考核方式: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及“四不两直”暗访暗查等方式进行。

  (二)县单列考核单位考核范围及方式

  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的方式,对县单列考核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三、考核评定

  1. 考核实行100分制评分,逐项扣分,单项分值扣完为止。考核结果分为4个等级(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

  得分80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

  得分60分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

  得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对因工作履职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依法依规追究政府及有关部门人员直至党委负责人的责任。

      四、奖惩办法

  1. 各乡镇和县单列考核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年度考评情况,由县政府安办进行汇总和综合初评,并报县政府审定,由县政府确定并进行表彰奖励,同时将考核结果抄送县委组织部、综治办和文明办。

  2.对考核不达标的乡镇和县单列考核单位不予奖励,并由县政府安委会给予安全生产预警。

  3.被“一票否决”的乡镇和县单列考核单位,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同时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将考核结果倒数3名的单位列入202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整治单位。

  五、考核组组成

  抽调县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人员组成,具体考核时间和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六、有关要求

  1.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单列考核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积极配合考核组开展工作;

  2.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单列考核单位请对照《2019年尤溪县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进行自查自评。

  联系人:林长炳,电话:15959806850,邮箱:ajj6338883@163.com。

  附件:1.县单列考核单位名单

  2.2019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细则(乡镇)

  3.2019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细则(部门)

  尤溪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