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尤溪县开展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9-04-11 15:53 来源:本网
| | | |
各乡镇安监办、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现将《尤溪县开展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尤溪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4月8日

  尤溪县开展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期重特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的发生,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明安委办〔2019〕26号)要求,自即日起在全县开展为期1个月的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全覆盖、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排查隐患、落实整改、严防事故为目的,强化部门执法监管,严格责任追究,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要通过专项执法检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

  二、执法检查重点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按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对所有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带储存经营企业(以下简称“两重点一重大”企业)进行全覆盖专项执法检查。一查自动化控制设施改造使用情况;二查涉危工艺装置安全仪表系统配备使用情况;三查涉危工艺如硝化、氧化等反应系统泄爆管和紧急排放系统设置使用情况;四查涉危工艺操作人员专业、学历等情况;五查涉危工艺反应产品(含中间产品)储存安全管理情况;六查废弃危险化学品储存处置情况,集中排查收集贮存的数量、方式、设施、场所和处置方法,特别是涉危工艺如硝化、氧化等反应的危险废物储存及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七查所有涉及硝化反应工艺装置和生产、储存硝化物的安全设施配备和存储情况。同时,要对化工园区区域安全风险评估与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园区内企业对周边单位的安全影响情况。

  (二)非煤矿山。以尾矿库为重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一查坝体是否出现贯穿性横向裂缝,且出现较大范围管涌,局部坝体隆起的情况;二查安全超高和最小干滩长度值是否小于设计文件规定值;三查浸润线埋深是否小于控制浸润线埋深;四查排洪系统是否存在严重堵塞或坍塌,不能排水或排水能力急剧降低,排水井是否存在显著倾斜,有坍塌的迹象;五查是否存在设计以外的尾矿排放管道进行尾矿、废料或者废水排放。要突出汛期关键时段,以“头顶库”、病库为重点,通过专项执法检查保障尾矿库企业防汛度汛安全。同时,对全县所有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提升运输系统、采空区治理和排土场防汛安全进行执法检查。

  三、组织实施方式

  (一)督促企业自查。各乡镇和股室要及时将本通知要求传达到辖区内企业,要求全部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自查自改实施方案,对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对本单位每个部位、每个环节进行细致彻底、全方位检查,要一一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按照“五落实”的要求限期整改完成。

  (二)专项执法检查。各乡镇和股室要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成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问题,依法进行处理,下达执法文书,并督促企业立即整改,落实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因隐患整改不到位酿成事故,影响周边企业单位安全。

  (三)重点执法检查。市安办将适时组织专家指导工作组,对地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指导服务。同时,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地区工作进展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重点企业进行突击检查、暗访检查和随机抽查,推动执法检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和股室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一刻也不能放松。要高度重视当前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领域安全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紧迫感。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对本地区重大安全风险进行系统排查和研判,抓住核心关键要素化解风险,强力推进,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各项措施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充分认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按照方案要求精心组织谋划,结合企业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自查工作不走过场,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与经营效益的协调发展。

  (三)严格督促执法检查。各乡镇和股室要立即行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确保检查工作有序推进,要以此次集中行动和专项检查为契机,彻底摸清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安全管理现状,落实监管责任。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通过严格执法、严厉处罚、严肃问责,不断增强企业遵纪守法的主动性。凡是发现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停产整顿;凡是经停产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尽快关闭,依法吊销企业相关证照,并向社会公告。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涉及有关主管部门负责监管的问题,及时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向县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提示、交办、督办通知,督促相关单位认真进行整改。要严肃法纪,对因自查检查走形式、安全隐患整治不彻底、执法查处不严格而导致发生事故的,坚决倒查责任、依法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四)强化技术指导服务。各乡镇和股室根据专项执法检查内容需要,可集中监管部门、服务机构、有关企业等方面专家力量,共同参与专项执法检查,增强执法的技术支撑。要发挥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库作用,建立专家服务企业常态化机制,解决企业自查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切实提高企业自查自改的实际成效。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对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期间查处的重大违法违规企业,进行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奥论氛围。要健全完善举报奖励渠道,做好举报人员信息保密,激励动员广大企业从业人员和家属举报安全风险隐患,及时帮助监管部门发现企业内部的安全隐患问题。

  附件:1.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内容及要求

        2.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内容及要求

        3.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

        4.排查治理重大隐患情况表

        5.关闭取缔单位情况表

        6.停产整顿单位情况表

        7.联合惩戒失信单位(个人)情况表

        8.问责曝光工作不力单位(个人)情况表

        9.集中教育工作情况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