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8年全县安全用药月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8-10-19 16:07 来源: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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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股室、直属单位: 

  为提高公众药品科学素养及安全用药意识。根据《三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安全用药月活动的通知》(明食药监综〔2018108号)精神,现就我县开展2018年“安全用药月”(以下简称安全月)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8年安全月活动时间为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

  二、活动主题

  2018年安全月的主题为:“安全用药,共享健康”。

  三、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药品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结合安全用药主题,积极宣传改革开放40周年以来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领域取得的丰硕成果,增进公众对我国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认知和理解。

  (三)发挥药师、药学专家及相关专业团体的作用,针对不同群体、各自用药需求及存在的认知误区,借助现代传媒和手段,分众化、差异化地宣传安全用药理念和使用知识。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场监管所要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参照《2018年尤溪县级层面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方案》,结合本地实际,突出特色,进一步细化活动内容,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活动顺利开展。鼓励和引导社会团体、学校、企业、媒体、科普机构积极参与,深入开展药品安全知识宣教活动。加强安全防范,防止突发事件发生。

  (二)注重活动实效。药品化妆品监管股、各市场监管所要突出药品安全的宣传重点,使用统一的“全国安全用药月”标志。要动员本地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全国第七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官方微信举办的“安全用药知识有奖竞答”;关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微信“中国药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官方微信“闽食药闻”、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官方微信“三明食品药品监管”科普动态、县局官方微信“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通过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执法人员到社区、学校、农村、企业等开展现场咨询、发放资料等形式,广泛普及用药安全知识。

  (三)认真总结提升。加强安全用药月活动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市场监管所要对照活动方案,认真总结活动的成效和经验,将安全用药月活动总结、《尤溪县2018年安全用药月活动情况统计表》和活动照片于20181114日前报送县局药化股陈汉阳工号。

  联系人:陈汉阳,联系电话:6338168

    

  附件:1、《2018年尤溪县级层面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方案》

        2.《尤溪县2018年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情况统计表》

        3.全国安全用药月图标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1017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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