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尤溪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五项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

日期:2018-05-23 09:01 来源:尤溪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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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2018年尤溪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五项攻坚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尤溪县人民政府 

                            2018515 

  (此件主动公开) 

  2018年尤溪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五项攻坚行动计划 

    

  根据《2018年三明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五项攻坚行动计划》(明政文〔201826号)精神,为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着力解决流域水生态环境问题,改善流域生态环境,持续深入打好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五项攻坚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决策部署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持以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为抓手,以解决流域水生态环境问题为根本,打赢工业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涉砂行为、城乡生活污水垃圾、小水电生态等五项治理攻坚战,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目标,让广大群众有更大的获得感。 

  二、目标任务 

  (一)开展工业污染专项治理行动。201812月底,针对青印溪、尤溪、清溪流域的工业污染问题,对沿河两岸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十小”企业,并完成列入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和水污染防治2018年计划、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中的工业污染治理项目。通过专项攻坚,使我县工业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工业废水全面稳定达标排放,汇入华兰溪、际后溪、青印溪、尤溪的小流域力争年底消除Ⅳ类及以下水体。 

  (二)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治理行动。生猪养殖方面,2018年,巩固生猪养殖污染整治成效,生猪出栏总量控制在30万头以内。以洋中、西滨等生猪养殖大镇和大型畜禽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全面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0%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网箱养殖方面,街面水库尤溪库区2018630日前全面完成1191个、73520平方米网箱清理任务;紫阳湖水域20181130日前全面完成599个、46750平方米网箱清理任务;拥口水库、尤溪下游库区尤溪口段、西滨段网箱养殖严格控制在规划范围之内,严防新增、扩养等反弹现象发生。牛蛙、红虫养殖方面,按照县政府《关于开展牛蛙和红虫养殖专项整治的通知》(尤政文〔201889号)要求,对全县范围内牛蛙和红虫养殖的养殖场(户)开展专项整治,对已有的证件不齐、污染治理设施不全或者养殖污水排放未达标的牛蛙和红虫养殖场(户),限期在2018630日前自行予以退养或者关闭拆除。 

  (三)开展涉砂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巩固2017年涉砂行为专项整治和涉砂行为专项治理攻坚行动成果,201812月底前全面拆除未经批准的非法采砂点设施设备,恢复河道原貌,推动涉砂行为规范化管理,全县范围内基本实现无非法涉砂行为,实现砂石资源有序开采、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 

  (四)开展城乡生活污水垃圾专项治理行动。以改善全县人居环境为目标,结合城乡民生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城乡生活污水垃圾专项治理攻坚行动,由汶潭水利枢纽工程、城区一河两岸景观一期工程建设单位对解放大桥至污水中途提升泵站污水管网及泵站外围、文公桥至玉带桥北岸污水管网进行改造;争取管网修复资金,加强对污水收集系统日常巡查、改造维修工作,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及收集率。 

  (五)开展小水电生态专项治理行动。201812月底前完成农村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设施改造130座,停产退出4座,电站生态在线监控设施安装22座,生态下泄流量执行情况纳入河道专管员巡查监管,试点推行生态电价,试点创绿色小水电2座,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制定考评、监管、处罚等相关制度。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18520日前)。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工作清单,明确任务要求,列出整治清单,明确五个专项整治的责任领导、工作目标、完成时限、推进计划。 

  (二)集中整治(2018520日至20181130日)。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根据专项攻坚行动方案开展整治行动,对列入整治清单的整治事项及时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确保按时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三)考评总结(201812120181231日)。组织实施考核评比,对整治成果进行评估。注重总结提炼专项整治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由点及面,扩大提升整治行动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力量不减、队伍不散、机制不变、工作不断”的原则,加强对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有效实施。各牵头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深化部门沟通协作,明确时间节点,高效推进,确保任务按期完成。各乡镇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和推动落实,分管领导具体抓,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五项攻坚行动有效实施。 

  (二)落实目标任务。各牵头单位要主动牵头各专项攻坚行动,建立工作责任机制,细化每项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攻坚任务有序推进。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综合协调和统筹推进辖区内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各乡镇各部门要对辖区范围内的专项攻坚行动进行全面检查与梳理,属于职权范围内要及时处置到位,超出职权范围的事项要第一时间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协助上级部门处置到位。 

  (三)严格督查考评。县河长办要加强攻坚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定期调度、分析、通报。各牵头单位要建立月报工作机制,从6月起每月5日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由县河长办汇总后进行通报。对行动力度大、成效好的单位和乡镇将予以表扬,对行动迟缓、工作被动、效果不佳的,将及时约谈。同时要加强考核,把攻坚行动开展情况,作为各乡镇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的重要依据及全县河长制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促进攻坚任务按序时进度推进。 

  (四)推进社会共治。各乡镇各牵头部门要加强信息公开,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作用,运用电视、网络、微信等载体,通过正面报道与典型案件曝光相结合,广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时报道我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的动态和成效,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营造浓厚工作氛围。 

    

  附件:1.尤溪县工业污染专项治理攻坚行动任务表 

  2.尤溪县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任务表   

  3.尤溪县水产养殖污染专项治理行动任务表 

  4.尤溪县涉砂行为专项治理攻坚行动任务 

  5.尤溪县河道采砂专项治理攻坚行动任务表 

  6.尤溪县农村生活污水垃圾专项治理攻坚行动任务 

  7.尤溪县水电站生态治理攻坚行动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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