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尤溪县卫生健康领域综合监管工作方案
为全面筑牢公共卫生安全防线,规范医疗卫生、学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行业经营规范秩序,抓实传染病全链条防控,防范化解医疗安全、校园健康、饮水安全、聚集性疫情风险,切实保障群众与师生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工作目标
坚持依法监督、源头管控、精准执法、常态治理,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实现医疗机构、学校托幼机构、公共场所、城乡饮用水供水单位监督覆盖面。全面排查整改各类公共卫生安全隐患,压实行业主体责任,规范执业经营、院感防控、传染病防控、饮用水水质、用品消毒、校园卫生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无证经营、水质不达标、防控落实不到位等违法行为,构建各项监督领域精细化、长效化卫生综合监管体系。
二、监管对象
(一)医疗卫生:各级各类医院、卫生院、诊所、门诊部、医务室、病原微生物实验室;
(二)学校幼托:中小学、职校、民办学校、幼儿园;
(三)公共场所:宾馆民宿、美容美发、洗浴足浴、KTV游泳馆等经营单位;
(四)生活饮用水:城乡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涉水产品产、销、用单位。
三、年度时间安排
一季度(1-3月):全年工作部署、底数摸排建档、执法业务培训、开学季校园督导、春节节假日专项检查;
二季度(4-6月):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春夏传染病防控、饮用水丰枯水期水质监测、公共场所全域排查;
三季度(7-9月):游泳场所专项整治、暑期校园饮水卫生、医疗废物与院感、高温汛期饮水安全管控;
四季度(10-12月):国庆节假日督查、节假日高峰期加密监督频次、问题隐患回头看、双随机收尾、资料归档、年终总结考评。
四、重点监督工作内容
(一)医疗卫生与传染病防治综合监管
1.从严核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人员资质、诊疗范围,严查超范围执业、使用非卫技人员、出租科室、违规医美、非法行医,联合公安市监开展打非整治。
2.抓实病历处方、麻精药品、临床用血、医疗广告、互联网诊疗质量安全监管。
3.强化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疫情报告、发热门诊管理、院感防控、消毒隔离,规范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全流程。
4.做好学校、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控督导,抓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消毒产品抽检,筑牢聚集性疫情防线。
(二)学校卫生专项监督
1.督查教室采光照明、课桌椅、宿舍、校园环境清洁卫生。
2.规范校园直饮水、二次供水运维、水质检测公示,严把饮用水安全关。
3.落实校医保健室配备、学生健康体检、近视肥胖常见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
(三)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1.核查卫生许可证亮证经营、制度台账、信息公示,杜绝无证、过期、超范围经营。
2.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开展卫生知识培训,规范个人防护。
3.毛巾、床品、杯具、美发工具落实一客一洗一消一保洁,规范消毒产品索证管理。
4.抓好室内通风、空调清洗、环境卫生,重点管控游泳馆水质循环消毒。
(四)生活饮用水安全监管
1.核查供水单位卫生许可、二次供水备案,健全水源防护、水质自检、应急处置制度。
2.强化水源保护区管控、周边环境治理、蓄水池密闭防污染管理。
3.规范净水消毒设备运行、供水管网运维清洗,严防二次污染。
4.供管水人员持证体检上岗,常态化开展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水质抽样监测。
5.严查不合格涉水产品,做好饮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五、工作保障措施
(一)压实岗位责任,细化分工到人,全域排查不留死角,杜绝走过场。
(二)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严格执法程序、文书标准,文明公正执法。
(三)加强卫健、教育、公安、市监、水利部门联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
(四)专人归集档案资料,规范数据上报,强化普法宣传,压实经营主体责任。
尤溪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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