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卫生健康局 尤溪县妇女联合会 尤溪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尤溪县35-64岁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4-07-26 15:35 来源:尤溪县卫生健康局
| | | |

各乡镇妇联,县总医院(医共体成员单位)、妇幼保健院:

  为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提高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两癌”死亡率,根据《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明卫函〔2024〕109号)精神,县卫生健康局、妇女联合会、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制定了《2024年尤溪县35-64岁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尤溪县卫生健康局

  尤溪县妇女联合会

  尤溪县妇儿工委办公室

  2024年7月26日

  2024年尤溪县35-64岁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

  为组织实施妇幼基本公共卫生35-64岁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检查项目,提高“两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两癌”死亡率,保障广大妇女身心健康。根据市级下达的本年度“两癌”检查工作任务及要求,制定2024年35-64岁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如下:

  一、项目目标

  (一)2024年全县应完成35-64岁妇女免费HPV检测和乳腺癌检查各5800例。对检出的妇科常见疾病及宫颈癌和乳腺癌病人,指导进一步检查和治疗。

  (二)以免费“两癌”项目实施为契机,做好妇女常见疾病筛查适宜技术推广,完善妇女常见疾病筛查数据收集渠道,确保妇女常见疾病定期筛查率巩固在90%以上。

  二、项目范围

  2024年我县确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妇女“两癌”检查工作。目标人群为全县35-64岁妇女(各乡镇任务数见附件3),优先保障农村妇女、城镇低保妇女。各乡镇应指定专人进村入户做好35-64岁妇女的摸底工作(摸底表见附件2),确定检查对象并按指定的检查时间和地点通知到位。免费参加HPV检测和乳腺癌检查对象:各乡镇的35-64岁妇女(同一个对象五年之内不重复接受免费检查)。既往患有乳腺癌的患者不再安排免费的乳腺癌检查;既往患有宫颈癌或因妇产科疾病已做过宫颈切除手术者,不再安排免费的宫颈癌相关检查。

  三、项目内容

  (一)HPV检测试点项目

  1.妇科检查及乳腺触诊:包括盆腔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革兰染色检查。对接受检查的妇女均进行乳腺的视诊、触诊。

  2.HPV检测(HPV高危分型检测):包括取材、保存、实验室检测及报告。HPV试剂所采用的技术平台及其产品包含世界卫生组织明确确认的17种高危型别(包括:HPV16、18、31、33、35、39、45、51、52、53、56、58、59、66、68、73、82等亚型),以及6种低危型别(包括:HPV6、11、42、70、81、83等亚型),确保检测质量。

  3.宫颈细胞学检查:对HPV高危分型检测结果为16和18以外其他高危型者应当进行宫颈细胞学检查。包括取材、涂片、固定、染色以及采用TBS分类的描述性报告对宫颈细胞进行评价。

  4.阴道镜检查:对HPV高危分型检测结果为16、18型,宫颈细胞学检查结果异常/可疑者以及肉眼检查异常者进行阴道镜检查。

  5.组织病理学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异常/可疑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6.对乳腺临床检查可疑或异常者,建议进一步做乳腺彩超或乳腺钼靶X线检查。

  (二)乳腺癌检查项目

  1.乳腺触诊和乳腺彩超检查:对接受检查的所有妇女进行乳腺视诊、触诊和乳腺彩超检查,乳腺彩超检查结果采用乳腺影像分级评估报告系统(以下简称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

  2.乳腺X线检查:对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0级以及3级者,进行乳腺X线检查,乳腺X线检查结果采用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

  3.组织病理检查:对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4级和5级、X线检查BI-RADS分级4级和5级者应当直接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以下简称活检)。

  4.对乳腺X线检查0级和3级者应当由副高以上专科医生综合评估后进行随访或活检或其他进一步检查。

  四、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管理

  1.成立2024年尤溪县35-64岁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两癌”检查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负责组织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协调县内医疗资源,确定“两癌”检查初筛机构和接诊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转诊机制;成立专家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质控(见附件5),并定期向市卫生健康委报送进展情况。

  2.县、乡、村妇联组织村干部做好受检妇女的摸底调查工作,并将项目摸底表(见附件2)在检查之前报送县妇幼保健院,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妇女持本人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接受检查。各级工作要点详见《2024年尤溪县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工作要点》(见附件4)。

  (二)项目实施机构相关职责

  1.初筛机构

  (1)县妇幼保健院为35-64岁妇女“两癌”检查初筛机构,在县卫健局和“两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组织开展HPV检测和乳腺癌的初筛工作。

  (2)主要职责:采集病史、收集临床检查及辅助检查结果,提出医学建议,进行分类指导。对未发现异常情况者,提出定期筛查建议及预防保健指导;对筛查发现异常/可疑者,进行追踪随访,并提出进一步检查、诊断或转诊的建议;对筛查发现疾病并已明确诊断者,提出治疗或转诊的建议。在转诊时应当提供转诊对象的基本信息及相关检查资料,填写转诊单。初筛机构不具备细胞涂片染色和阅片及HPV检测和TCT检查能力的,应将涂片送至指定的接诊机构进行诊断。初筛机构获得接诊机构反馈的结果后,应当在3个月内对异常/可疑病例进行随访,督促其进行进一步检查及治疗,完成“两癌”检查项目个案登记表填写,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信息至上级妇幼保健机构。

  2.接诊机构

  (1)县总医院为35-64岁妇女“两癌”检查的接诊机构,主要负责对乳腺初筛异常者进行钼靶X线检查,并指定副主任医师以上专科医生接诊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异常者的后续诊疗工作。

  (2)主要职责:接诊机构应当指定专人接待转诊对象,对初筛结果异常者做进一步诊治,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反馈至初筛机构。

  五、信息收集和管理

  (一)县妇幼保健院负责信息收集和管理工作,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并以县为单位进行报送。具体要求如下:

  1.负责收集受检对象原始资料,妥善保存检查记录以及检查者的个案资料,做好保密工作。

  2.收集相应的信息数据,并在规定时间内审核、录入、上报。在数据录入直报系统之前,应对原始报告卡进行审核。发现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情况时,应及时核对并修改;对重复报告的卡片要予以剔除。

  3.所有检查信息要及时录入,对检查异常的病例要加强追访,收集进一步检查、诊断结果及治疗情况,失访率应≤5%,并按照要求及时上报。

  (二)项目信息通过易联众系统报送,内容包括35-64岁妇女“两癌”检查项目个案登记表。

  六、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4年7月底)。制定工作计划,组织筹备工作,包括人员摸底、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宣传发动等。

  (二)项目实施(2024年8月-12月)。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各乡镇目标人群集中到县妇幼保健院进行初筛检查工作。为避免人员大量聚集,有序推进“两癌”项目工作开展,各乡镇应做好人员统筹安排,具体任务和工作要点详见附件3、4。

  (三)工作总结(2024年12月)。县妇幼保健院完成资料审核、汇总、分析,网络直报个案材料及相关报表。

  附件:1.2024年尤溪县35-64岁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2.尤溪县35-64岁妇女“两癌”检查项目摸底表

  3.2024年尤溪县35-64岁妇女“两癌”检查项目任务表

  4.2024年尤溪县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工作要点

  5.2024年尤溪县妇女“两癌”检查专家技术指导组

  6.尤溪县宫颈癌项目筛查异常转诊流程图

  7.尤溪县乳腺癌项目筛查异常转诊流程图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