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枯水期水质卫生监测结果的报告

日期:2021-04-16 15:53 来源:尤溪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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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落实国家饮用水卫生监测项目工作方案》的要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21年1月份对我县水质监测点开展了枯水期水质卫生监测,现将水质卫生监测结果报告如下:

  一、水质监测任务数

  1.城区饮用水卫生监测点:出厂水1个、末梢水12个、二次供水9个,合计22个点。

  2.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点:集中式供水水厂28个,每个水厂设置 1 个出厂水监测点和1个末梢水监测点,对只有1个集中式供水设施的尤溪口镇,设置1个出厂水监测点和3个末梢水监测点;集中式供水学校监测点2个,分散式供水学校监测点1个;分散式供水设施3个监测点,合计65个点(具体见表1)。

  表1   尤溪县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点

乡镇数(农村)(个)

集中式供水

农村学校供水

分散式供水设施监测(点)

合计(点)

水厂数(个)

监测点数

集中式供水监测

(点)

自建供水设施监测(点)

出厂水(点)

末梢水(点)

14

28

28

31*

2

1

3

65

  *注:西城镇城西水厂监测2份末梢水

  二、检测依据

  1.检测指标: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对水质常规指标(放射性指标不要求)和氨氮指标进行监测。

  2.检验方法:按《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规定执行。

  3.评价标准:大型集中式供水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表1规定限值进行评价;小型集中式供水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表4规定限值进行评价,表4中没有的指标按照表1规定限值进行评价。

  三、检测结果

  1.城区饮用水卫生监测:城区市政供水水厂出厂水1份、末梢水12份、二次供水9份,上述所有检测水样均达标,达标率100.00%(具体见附表一)。

  2.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65份农村水样达标33份,达标率50.77%,其中出厂水达标15份,末梢水达标15份,学校自供水达标2份、分散式供水达标1份。不达标项目有微生物指标、浑浊度指标、消毒剂指标等(具体见表2 水厂达标情况见附表二)。

  表2   尤溪县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点

监测点类型

水样类型

水样数(个)

达标数(个)

达标率(%)

集中式

大型

枯水期

出厂水

7

4

57.14

末梢水

8

4

50.00

小型

枯水期

出厂水

21

11

52.38

末梢水

23

11

47.83

学校供水

集中式供水单位供水

2

1

50.00

分散式自建设施供水

1

1

100.00

分散式

枯水期

3

1

33.33

合计

65

33

50.77

  尤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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