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尤溪县公共场所顾客用品用具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结果公示

日期:2020-12-22 15:01 来源:尤溪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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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对我县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规范公共场所经营行为,预防各种易传播疾病在公共场所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9月下旬至11月上旬,县卫健局组织卫生计生监督所对辖区内公共场所顾客用品用具开展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 

  我县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公共场所顾客用品用具被监督单位22家(其中关闭1家)。由县疾控中心对住宿场所的床上用品用具、毛巾、杯子,美容美发场所的毛巾、剪刀和美容工具以及沐浴场所的毛巾、足浴床床单等进行抽检,共抽检美容美发场所3家,抽检33项次,不合格单位2家3项次,合格率90.91%;共抽检沐浴场所1家,抽检12项次,不合格单位1家2项次,合格率83.33%;共抽检住宿场所17家,抽检238项次,不合格单位3家6项次,合格率97.47%。现将,2020年公共场所顾客用品用具卫生检测结果公布如下:

  2020年公共场所用品用具监督抽检公示表

 

被监督单位名称

场所类别

公共用品用具抽检情况

抽检日期

抽检结果

抽检结果不合格处理情况

1

尤溪县八字桥燕子美容美发店

美发场所

2020.9.15

检测结果符合GB37488-2019《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的要求

2

尤溪县莲子理发店

美发场所

2020.9.16

头梳大肠菌群不符合GB37488-2019《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的要求

责令限期改正

3

尤溪县西城镇茶麸姜疗养发堂

美发场所

2020.9.16

头梳细菌总数不符合GB37488-2019《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的要求

责令限期改正

4

尤溪县世丰堂鹤翔足道服务中心

沐浴场所

2020.9.15

床单细菌总数不符合GB37488-2019《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的要求

责令限期改正

5

尤溪县管前胖嫂旅馆

住宿场所

2020.9.15

杯子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床单大肠菌群不符合GB37488-2019《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的要求

责令限期改正

6

尤溪县沈百宾馆

住宿场所

2020.9.16

检测结果符合GB37488-2019《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的要求

7

尤溪县春韵旅馆

住宿场所

2020.9.16

检测结果符合GB37488-2019《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的要求

8

尤溪县城关向阳旅社

住宿场所

2020.9.16

检测结果符合GB37488-2019《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的要求

9

尤溪县锦丰旅社

住宿场所

2020.9.16

检测结果符合GB37488-2019《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的要求

10

尤溪县怡情宾馆

住宿场所

2020.9.16

检测结果符合GB37488-2019《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的要求

11

尤溪县城关日月星宾馆

住宿场所

2020.9.16

检测结果符合GB37488-2019《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的要求

12

尤溪县城关金都宾馆

住宿场所

2020.9.16

检测结果符合GB37488-2019《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的要求

13

尤溪县陈逢齐饭店

住宿场所

2020.9.15

检测结果符合GB37488-2019《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的要求

14

尤溪县西城镇丽思宾馆

住宿场所

2020.9.16

检测结果符合GB37488-2019《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的要求

15

尤溪县西城镇久逸宾馆

住宿场所

2020.9.16

检测结果符合GB37488-2019《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的要求

16

尤溪县西城镇宜家宾馆

住宿场所

2020.9.16

杯子细菌总数不符合GB37488-2019《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的要求

责令限期改正

17

尤溪县鸿星宾馆

住宿场所

2020.9.15

检测结果符合GB37488-2019《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的要求

18

尤溪县顺安宾馆

住宿场所

2020.9.15

检测结果符合GB37488-2019《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的要求

19

尤溪县名苑公寓

住宿场所

2020.9.15

检测结果符合GB37488-2019《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的要求

20

尤溪县西滨新滨旅社

住宿场所

关闭

未检测

21

尤溪县珠缘商务公寓

住宿场所

2020.9.14

杯子细菌总数不符合GB37488-2019《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的要求

责令限期改正

22

尤溪县洋中镇建忠商务公寓

住宿场所

2020.9.14

检测结果符合GB37488-2019《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的要求

  针对抽检不合格的单位,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6份,责令限期改正,若逾期不改正并且造成公共场所卫生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将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进行行政处罚。目前这6家单位已经落实整改到位,并经过复检所有项目均符合GB37488-2019《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的要求。公共场所顾客用品用具复检卫生检测结果公布如下:

  公共场所用品用具复检卫生检测结果公示表

 

被监督单位名称

场所类别

公共用品用具抽检情况

抽检日期

复检结果

复检结果不合格立案情况

1

尤溪县莲子理发店

美发场所

2020.11.10

检测结果符合GB37488-2019《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的要求

2

尤溪县西城镇茶麸姜疗养发堂

美发场所

2020.11.10

检测结果符合GB37488-2019《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的要求

3

尤溪县世丰堂鹤翔足道服务中心

沐浴场所

2020.11.9

检测结果符合GB37488-2019《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的要求

4

尤溪县管前胖嫂旅馆

住宿场所

2020.11.10

检测结果符合GB37488-2019《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的要求

5

尤溪县西城镇宜家宾馆

住宿场所

2020.11.10

检测结果符合GB37488-2019《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的要求

6

尤溪县珠缘商务公寓

住宿场所

2020.11.9

检测结果符合GB37488-2019《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的要求

  尤溪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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