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文体和旅游局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公示(福建省尤溪县筒筒艺术培训学校)
本行政机关于2025年12月10日受理福建省尤溪县筒筒艺术培训学校提出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9日(七个工作日):
申 请 人:福建省尤溪县筒筒艺术培训学校
场所地址:尤溪县城关镇东一路3-118.3-119
经营范围:硬笔书法、主持表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导意见》的通知(闽文旅规文〔2025〕1号)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至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13275988577
传真:0598-6323060
通讯地址:尤溪县文体和旅游局
邮编:365100
公示机关:尤溪县文体和旅游局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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