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图书馆关于禁止占座行为的通告
图书馆是免费开放的公共文化服务场所,为维护图书馆良好的阅览秩序,保障公共资源公平合理使用,营造文明有序的学习环境,现对禁止占座事宜通告如下:
1、尤溪县图书馆阅览室实行“先到先得”制度,一人一座,禁止一切形式的占座行为。
2、 严禁以书本、水杯、书包等物品抢占座位,离开座位超过30分钟未返回的,视为自动放弃座位使用权,工作人员有权清理占位物品。
3、读者确因有事短时间(30分钟以内)离开,可填写说明条留在座位上,此种情形可不视为占座。
4、请妥善保管个人随身物品,读者因占座造成的物品丢失责任自负,图书馆不承担占座读者物品丢失的责任。每日闭馆前,请务必将个人物品带离,留在馆内的物品将被统一收纳,读者需凭有效证件领取。
5、读者均有权使用任何被占座位并对占座行为进行监督,可以向工作人员反映,工作人员不定时巡查,对有物无人的座位张贴"温馨提醒"。
请广大读者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文明使用公共资源,共同维护图书馆良好的阅览秩序。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尤溪县图书馆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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