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深入开展全县文物安全督查检查
为贯彻国务院、中宣部、文旅部、文物局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对万安桥火灾事故批示精神,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22〕19号)、《福建省文物局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开展文物安全隐患大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闽文物字〔2022〕204号)、《三明市人民检察院 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明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印发<关于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检会〔2022〕7号)等文件要求以及8月8日下午召开的全省文物安全工作视频会议部署,结合“喜迎党的二十大·千名干部下基层”活动,进一步加强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我县文物安全,8月29日-9月9日,县文旅局、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文保中心等组成三个联合检查组,对全县80处县级以上文物古建筑单位开展文物安全督查检查。
检查组主要对各级各类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对易松懈、易遗漏、易忽视、易发生火灾的地方进行逐一检查。重点查看了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周边及建筑内部用火用电是否规范,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齐全有效;古建筑保护范围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情况。针对实地检查出的隐患问题,检查组当场进行了反馈,并提出了具体建议和指导,同时强调文物古建筑负责人务必要增强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加强文物消防安全监管力度,全面提升消防安全系数,认真落实每日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切实消除各类火灾隐患,确保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
此次安全检查有效督促了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直接责任的落实,提高了文保单位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管理能力。下一步,我县将全面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巡查和日常管理力度,筑牢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防火墙,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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