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市场监管领域养老服务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持续规范养老服务机构运营,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推动老年人消费市场健康发展,现决定面向全县范围内公开征集市场监管领域养老服务突出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包含但不局限于以下所列问题,涉及市场监管领域危害老年人财产安全和生命健康的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法受理。
(一)养老服务领域虚假宣传
1.以“亲情关怀”“关爱老人”为幌子,通过私域直播、社群推送等方式,夸大商品或服务功效,误导老年人购买的行为;
2.虚假宣称产品为“高科技”“进口特效药”等,虚构成分、治疗功效,向老年人推销售卖相关产品的行为;
3.以“养生讲堂”“健康咨询”“免费体检”为名义,吸引老年人参与并借机夸大养生服务、产品功效的行为;
4.冒用知名机构或假借重大活动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误导老年人接受高价服务或购买产品的行为;
5.通过扮演“受益者”“专家”,以虚假分享、现身说法等方式,欺骗诱导老年人购买产品或服务的行为;
6.通过炮制虚假案例、剽窃图片文案等方式,虚构、夸大自身资质及从业人员情况,或虚假、夸大宣传产品功效、效果等手段,对老年人相关产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二)养老服务机构安全问题
1.养老服务机构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开展餐饮服务的行为;
2.养老服务机构使用超过保质期、变质的食品原料或使用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进行餐饮制作;
3.养老服务机构未明码标价、不按政府定价收费、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等行为。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三、征集方式
举报热线:12315;0598-6330943;
举报邮箱:yx6323406@163.com
来信地址:尤溪县城关镇闽中大道5号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注意事项
(一)举报人应提供尽可能详细的违法线索材料,包括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单位或个人、具体违法事实、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等)。
(二)举报人提供的图片、视频材料应清晰,线索和证据材料应客观真实,与被举报人的违法事实相关联。
(三)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和诬陷他人。
对征集到的线索,市场监管部门将认真进行核实,构成违法的将依法查办;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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