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财政局关于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公布(十六)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乡镇财政内控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闽财监便函[2025]35号)、《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乡镇财政内控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明财监〔2025〕23号)和《尤溪县财政局关于开展乡镇财政内控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尤财监〔2025〕8号)的工作要求,通过集中整治平台—乡镇内控建设模块—会计出纳预警情况,将存在会计、出纳“一肩挑”或超过十年未轮岗情况的且2023年1月1日以来未接受财务审计的乡镇纳入本次核查范围,对城关镇的财政内控开展现场核查,坚持边查边改、自查自纠,全面摸排岗位设置、银行账户管理情况、账务处理三类情况,以加强基层财政管理、堵塞管理漏洞、防范廉政风险的重要环节。
截至目前,共梳理排查问题28个,正在整改28个。
尤溪县财政局
2025年11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