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财政局关于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公布(十四)
2025年以来,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指引》的通知(闽财监便函〔2025〕19号)和尤溪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尤溪县乡镇财政资金使用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尤财监〔2025〕1号)的工作要求,持续深化整治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聚焦“全覆盖”“高风险”“小切口”,按照“拉网式、全覆盖”要求,坚持边查边改、自查自纠,全面摸排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问题。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发现各乡镇非税收入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部分乡镇利息、租金、资产处置收入等非税收入未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我局已督促各乡镇进行整改。
截至目前,共梳理排查非税收入方面问题32个,完成整改32个。
尤溪县财政局
2025年11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