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财政局关于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公布(十三)
2025年以来,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深化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财办〔2025〕2号)和三明市农业农村局、三明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农[2025]85号)尤溪县农业农村局、尤溪县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尤农〔2025〕116号)的工作要求,持续深化整治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扎实推进银行账户规范化管理,核定撤销违规、长期休眠等各类不符合管理要求的账户,坚持边查边改、自查自纠,全面摸排银行账户使用监管问题。
截至目前,共梳理排查问题15个,完成整改15个。
尤溪县财政局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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