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林业局关于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公布(二十四)
2025年以来,根据《三明市林业局关于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林综〔2025〕18号)、《尤溪县乡村振兴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尤农〔2025〕35号)和《尤溪县林业局关于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尤林〔2025〕28号)要求,突出高风险项目,聚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为“小切口”项目,全面摸排2022-2024年财政林业专项资金使用监管问题。
近期通过财政一体化系统零余额账户拨付2024年度林业贷款贴息补贴资金8.98万元,用于补助林农及林业生产企业2023年1月至12月期间贷款利息支出。通过实施林业贷款补贴项目,有利于降低林农个人及林业生产企业资金成本,促进林业产业的发展。
尤溪县林业局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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