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线索的公告

日期:2025-04-18 09:47 来源: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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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守护农村居民“舌尖上的安全”。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在全县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现向社会征集违法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对农村地区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未具备有效生产许可证(登记)、持续保持许可(登记)条件、超出许可食品类别生产食品;使用来历不明或污染物超标原料、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等生产食品;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许可证号等生产食品; 

  2.对农村集贸市场(圩日市场)、城乡接合部农贸市场、面向农村的食品批发市场以及农村地区食品销售主体,销售“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过期食品;食品来源不明确、不合法等问题; 

  3.对传统电商平台、直播平台等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未严格审查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资质,存在明示或暗示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等功效和违规宣称减肥、降脂、壮阳等功能的问题,未对入网生产经营者经营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等问题; 

  4.线下农村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小食杂店等,线上综合电商平台、直播平台、农产品交易平台,销售不合格食品等问题。 

  二、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可拨打12315或0598-6330943; 

  2.网络举报:可通过全国12315平台在线上进行投诉举报,网址如下https://www.12315.cn/; 

  3.当面举报:请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前往尤溪县市场监管局进行举报。 

  三、举报说明 

  1.检举、揭发、提供的违法犯罪线索要有明确的举报对象,举报违法犯罪事实要有必要的证据。 

  2.举报人要对举报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检举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对恶意举报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3.对提供违法犯罪线索的举报人,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保密其身份信息,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 

  四、法律责任 

  对于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我局将依法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食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踊跃举报违法线索。让我们携手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共同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益。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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