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财政局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查前公示

日期:2024-05-24 15:03 来源:尤溪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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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落实财政部2024年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闽财监便函[2024]17号)和《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明财监[2024]7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县财政局决定开展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范围 

  对同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2023年度会计信息开展质量检查,必要时可追溯检查以前年度或延伸检查至2024年。 

  二、检查对象和时间 

  根据上级工作要求,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确定被检查单位(企业)为:尤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尤溪县农业科学研究所、福建省朱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本次检查工作从发文之日起开始至10月下旬结束。 

  三、检查内容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方面,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执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以及被检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协会、商会、基金会等;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及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等情况。 

  国有企业方面,重点关注收入、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 

  检查期间,欢迎以实名方式向检查组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检查线索。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检查人员的执法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公 示 期: 2024年5月23日至6月23日。 

  联系地址:尤溪县城关镇滨河大道6号经贸大厦22层监督股 

  联系电话:0598-6333983 

  尤溪县财政局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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