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尤溪县友华农场设立登记的公示
被许可人:尤溪县友华农场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426MA356TDT91
住所:福建省尤溪县城关镇埔头村工业路20号
经营者:柯秀春
经我局立案调查,尤溪县友华农场提交的经营场所证明承诺未申报真实、合法的信息,于2020年12月8日在我局取得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柯秀春为该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当事人以欺骗手段取得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等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一条等规定,我局决定:撤销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2月8日作出的“尤溪县友华农场”的设立登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规定,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向社会公示。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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