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福建省尤溪金鑫金矿有限公司采选扩能选矿厂节能改造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4-03-06 17:04 来源:尤溪县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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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尤溪金鑫金矿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采选扩能选矿厂节能改造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该项目核准号:闽工信行政服务〔2023〕124号。项目编码2312-350000-07-02-671434,本项目为福建省尤溪金鑫金矿有限公司购买现有厂区建设,该厂区已于2015年停产,总占地面积3469.4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83.05平方米,改建前建设有3条原矿生产线,日产能为950吨,最高日产3000g金泥,由于现有设备设施均为多年前配备、建设,在技术、经济、节能等方面已经不能满足现阶段企业生产运营要求。因此改建后淘汰原有生产线,新建2条日处理600吨原矿生产线,日产能1200吨。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等公用设施和环保、消防、绿化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和《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节能办〔2018〕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根据你公司提供的节能报告,该项目为改建项目,项目能源消费品种主要为电力、柴油,耗能工质为新鲜水、压缩空气(耗能工质不计入综合能源消费量)。预测结果为年消费电量1221.76万Kwh,柴油19.35t,新鲜水115397.04t,压缩空气330.48立方米。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529.74tce(当量值)、3602.83tce(等价值)。单位产品综合能耗3.86kgce/t。项目新增能源消费量将纳入三明市“十四五”期间能源消费统计范围,对三明市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影响较小。综上,我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节能报告通过审查。现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如有疑义,可通过公示电话和来信来访等渠道,向工信局投资股、监察室等部门反映。 

  公示期限:2024年3月7日-2024年3月11日 

  公示电话:工信局投资股:0598-6333192 

  工信局监察室:0598-6320815 

  尤溪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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