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尤溪忠科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尤溪忠科开发有限公司提交的三奎新城B-10地块“滨江珑璟”商住楼建设项目总平面变更方案进行审查,拟予以审批,现将方案进行公示。相关人员对该方案若有意见或建议的,可于公示之日起9日内向本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公告时间:2018年1月15日---2018年1月23日
联 系 人:小叶
联系电话:0895-6323442
联系地址:尤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邮编:365100
附图:变更前总平面图
变更后总平面图
尤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