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县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室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有关要求,我办组织开展了2024年第二季度县政府网站与全县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县现有已备案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22家。总体上,各单位能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有关要求,做好县政府网站内容保障与政务新媒体运维工作。但在检查中,仍发现一些问题:
(一)县政府网站。个别单位将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的文件上传至网站后台。部分乡镇在确定文件公开属性时出现错误,将应为“不予公开”的文件确定为“主动公开”。
(二)政务新媒体。第二季度我县被福建省政务新媒体监管服务平台监测到错误工单44条,信息审查不严问题仍非常突出。县效能办已于7月4日对今年以来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书面通报。
二、工作要求
(一)切实保障内容安全。各单位对网站历史信息巡查错误提醒要第一时间进行整改。日常加强对拟公开信息的审查,明确是否主动公开、是否表述规范、是否对敏感信息进行处理等。
(二)强化政务新媒体建设。各政务新媒体开设单位务必认真履行主办职责,切实提高政务新媒体运维工作水平。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强化信息发布的及时性、规范性、准确性;对于上级发布的转载任务,必须100%及时完成;各单位开设、变更、关停、注销政务新媒体须向县政府办备案。
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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