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县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3-04-13 09:37 来源:尤溪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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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建好、管好、用好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我办对2023年第一季度县政府网站与22个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各单位能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有关要求,履行主办主管职责,做好县政府网站内容保障与政务新媒体运维工作,能够快速响应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整改工作,也能及时完成省政府办公厅下达的转载任务。但县政府网站部分栏目和个别政务新媒体仍存在一些问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线上便民服务事项不足。2022年度福建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绩效考核结果表明,我县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的便民服务事项仅37项,与省内最高值169项有较大差距,且存在须前往移动端查询等信息噪音的问题。

  (二)信息审查不严。尤溪口镇网站文稿出现严重表述错误;管前镇在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上级不予公开文件作为附件;县农业农村局、城管局网站文稿附件,未对银行账号、身份证号码进行脱敏处理。

  (三)政务新媒体变更未备案。微信公众号“趣味溪尾”更名为“聚焦溪尾”,未主动向县政府办备案。

  二、工作要求

  (一)优化办事服务。各有关单位要对标参考省内先进,于4月20日前梳理上线一批便民服务事项,切实提高我县便民服务数量及质量。

  (二)严格落实审核。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文件公开属性审查,用好县政府网站后台“立即检测错字”功能,坚持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

  (三)加强主体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在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前,要主动向县政府办(联系人:小陈,联系方式:6323271)备案,由县政府办向上级提交备案申请,待申请通过后,开设主体方能进行实际操作。

  (四)提升内容保障。根据上级对财政预决算的公开要求,请县财政局牵头,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于4月20日前在县政府网站补充公开2023年度预算及2021年度决算。今后,各乡镇人民政府年度预决算需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通报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整改提升。整改落实情况经单位分管领导审签后扫描成电子版,于4月20日前通过政务协同办公平台报送至县数字中心。

 

  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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