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仙镇罚没金精泥矿(半成品)处置三次公开招标文件

日期:2025-04-11 08:59 来源:尤溪县中仙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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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概况

  中仙镇罚没金精泥矿(半成品)处置公开拍卖招标 

  二、招标须知 

  1、时间地点:本项目招标时间定于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21日进行招标通告,2025年4月23日上午10点00分在中仙镇政府旧楼五层会议室公开投标。2025年4月22日上午8点至下午5点半正常上班时间到中仙镇财务室报名并购买招标相关文件材料。 

  注:投标时超过15分钟未到现场签到视为自动弃权 

  2、乙方应该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交清合同价款。 

  3、投标方式:明标暗投,采用最高价中标方法,以标底价103075元,每一个档次1000元从低往高投,最高者中标(若出现多位中标人时,采用现场摇球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三、本工程招标要求和有关事项 

  1、投标条件:具有选矿厂或矿企法人资格的代表均可报名参加,报名时应提交介绍信、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提供的所有材料都需加盖公司公章)。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全过程投标,并接受核查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确认,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以不具备投标资格处理。登记确认时需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原件,上述文件缺一项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2、参加投标人应向招标单位中仙镇财务室报名否则不予参加投标,报名费300元,报名费一律对公转账(不予现金支付报名),不论中标与否,报名费均不予退还。 

  3、投标保证金:5000元,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4、投标押金应于2025年4月22日17:30前(到账为准)缴至如下账户: 

  户 名:尤溪县中仙镇矿产开发经营公司 

  账 号:9030 8180 1001 0000 0043 26 

  开户行:中仙信用社 

  注:投标保证金只接受银行柜台、网银、电汇转账,不接受现金缴款。 

  5、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不得哄抬标价,违者取消投标资格并没收50%投标责任保证金,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投标者凭报名发票进入会场,投标前投标者须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退还未中标者,中标者直接转为合同履约金。 

  7、投标人在本次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行负责。 

  8、投标人在投标时所报的标价,本人要在开标记录表内相应一栏内签字,作为依据存档。 

  9、投标人必须本人到场参加开标会,否则按弃权处理。 

  10、本次的招标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本次招标全过程由中仙镇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 

  中仙镇招投标办公室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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