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仙镇剑溪小区集体土地(空地)使用权招标公告
为了加快我镇剑溪小区的建设,依照国家、省、市、县关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有关规定,经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将位于剑溪村小区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受让方建房。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仙镇剑溪小区集体土地(空地)使用权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要求:对剑溪小区5号、6号、7号、8号、9号、10号、11-1号、11-2号共8个地块使用权进行招标,其中5号、6号、7号、8号、9号、10号等6个地块每块地占地90平方米,11-1号、11-2号2个地块每块占地45平方米。按建筑占地面积1000元/平方米进行招标。5号、6号、7号、8号、9号、10号地块每标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0元,11-1号、11-2号地块每标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建筑占地指底层,不包括挂廊)【小区建房应根据原先规划,建筑采用框架结构,屋顶采用斜屋面设计,二层以上东西面允许外挑挂廊但不得超过1.2米,建筑风格要与原安置区建筑风格、高度保持一致】。本次招标地块建房的施工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一周年。参与招标的所有农户应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执行一户一宅政策,如投标后发现在本辖区内出现一户多宅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依法处置。
三、招标底价:按建筑占地面积1000元/平方米。
四、投标押金:5号、6号、7号、8号、9号、10号地块每标10000元;11-1号、11-2号地块每标5000元。
五、投标方法:明标暗投,按图纸编号依次进行投标。采用最高价者中标,按1000元/㎡招标底价从低往高投,以5元/㎡为一个标阶。(若第一轮明标暗投出现2个及以上最高投标价相同的,由相同投标价的投标者进行第二轮明标暗投,其他人不得参与;若第二轮明标暗投再次出现相同最高投标价,进行摇球确定最终中标者)每个地块参与的投标人应不少于三人,如有出现地块少于三个投标人参与的情况,将终止该地块投标,后续再重新投标。为保证土地使用连续性和完整性,避免出现地块分散或分割的情况,如有出现其中一个地块流标,则后续地块将不再继续进行投标。
六、公示时间:2025年4月9日至4月17日
七、投标时间:2025年4月21日上午9点开标。
八、投标地点:中仙镇政府旧楼五层会议室。
九、报名方式:农户一律对公转账。
账户名:尤溪县中仙镇人民政府
账号:9030818010010900367538
开户银行:尤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仙信用社
十、投标条件:凡年满18周岁,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报名人员须带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建管站无宅基地证明盖章原件到中仙镇财务室报名。
十一、参投单位(人)报名前应主动向招标单位了解项目概况,一经报名视为认同招标单位的要求。
十二、有意者请于2025年4月18日上午9点-12点;下午2点半-5点之间上班时间到中仙镇财务室报名并购买招投标相关材料,每标300元,一律对公转账,购后不退。
十三、本招标公告后附本项目招投标方案,招投标方案和招标公告互为补充,作为一个整体。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方案的解释权归中仙镇人民政府所有。
中仙镇人民政府
中仙镇招投标办公室
2025年4月9日
关于中仙镇剑溪小区集体土地(空地)使用权招投标方案
为了加快我镇剑溪小区的建设,依照国家、省、市、县关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有关规定,将位于剑溪小区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受让方建房。相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仙镇剑溪小区集体土地(空地)使用权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要求:对剑溪小区5号、6号、7号、8号、9号、10号、11-1号、11-2号共8个块地进行招投标,其中5号、6号、7号、8号、9号、10号等6个地块每块占地90平方米,11-1号、11-2号等2个地块每块占地面积45平方米。按建筑面积1000元/平方米进行招标,5、6、7、8、9、10号地块每标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0元,11-1号、11-2号地块每标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建筑占地指底层,不包括挂廊)【小区建房应根据原先规划,建筑采用框架结构,屋顶采用斜屋面设计,二层以上东西面允许外挑挂廊但不得超过1.2米,建筑风格要与原安置区建筑风格、高度保持一致】。本次招标地块建房的施工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一周年。
三、招标要求:本次招投标由中仙镇招标办在中仙镇政府旧楼五层会议室进行,参与投标的所有农户应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执行一户一宅政策,如投标后发现在本辖区内出现一户多宅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依法处理。
四、投标方法:明标暗投,按图纸编号(图纸附后)依次进行投标。按1000元/㎡招标底价从低往高投,以5元/㎡为一个标阶,最高价者中标。(若第一轮明标暗投出现2个及以上最高投标价相同的,由相同投标价的投标者进行第二轮明标暗投,其他人不得参与;若第二轮明标暗投再次出现相同最高投标价,进行摇球确定最终中标者)。每个地块参与的投标人应不少于三个,如出现有地块少于三个投标人参与的情况,将终止该地块投标,后续再重新招投标。为保证土地使用连续性和完整性,避免出现地块分散或分割的情况,如出现其中一个地块流标,则后续地块将不再继续进行投标。
五、签订合同及缴款方式:中标后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7天内中标人与甲方签订合同,并足额缴纳地价及合同履约金每块地10000元(合同履约金于建房户在主体工程和外墙装修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逾期或未足额缴纳款项的中标者将予以没收投标押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