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梅仙镇南洋村后南线(编号:C038)修复工程投标邀请函

日期:2024-08-01 10:57 来源:尤溪县梅仙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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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尤溪县梅仙镇南洋村后南线(编号:C038)修复工程已由尤溪县梅仙镇南洋村民委员会会议纪要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尤溪县梅仙镇南洋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 ,招标人为尤溪县梅仙镇南洋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部门  尤溪县梅仙镇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尤溪县梅仙镇南洋村;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2万元,具体以设计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标段划分:/ 。

  2.4.招标范围和内容:包含挖一般石方、边沟、排水、水泥混凝土面板、波形梁钢护栏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5.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23088.54元 。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及招标控制价清单;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7.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应在尤溪县内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3.3.其他资格要求:3.4.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3.4.2、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3.4.3、闽人社文[2015]229号及沙人社[2015]65号文件中,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个部门关于在建施工领域进一步推进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的通知,为全面推进预防和解决建设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2015年开始,在我省房建市政工程、公路(含高速公路)、水利、铁路等建设施工项目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2016年起,所有建设施工项目要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3.4.4、该项目将严格依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4】118号)进行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3.4.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1日 08:00:00至2024年8月6日18:00:00(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通过 海易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yebid.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资料费200元/份,平台使用费5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2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易招标软件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③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8月15日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海易招标软件最新版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海易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yebid.cn/)、尤溪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fjyx.gov.cn/)上发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将通过平台网上发布通知,务请投标人予以关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尤溪县梅仙镇南洋村民委员会

  地  址:尤溪县梅仙镇南洋村南洋1号  邮编:365101

  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15396183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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