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安村2024年示范性长者食堂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

日期:2024-04-30 09:35 来源:尤溪县中仙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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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安村2024年示范性长者食堂建设项目,已完成立项,审批等前期准备工作,项目资金已筹措落实,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决定公开招标吉安村2024年关于示范性长者食堂项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吉安村2024年示范性长者食堂建设项目 

  2、工程要求:详见工程预算书 

  二、投标须知 

  1、时间地点:本工程招标时间定于20244月30日至20245月6日进行招标通告,202457上午8-11半、下午2点半至5点到中仙政府财务室报名并主动索要招标相关材料202458日上午10点00分中仙镇政府旧楼五层会议室公开投标。 

  注:投标时超过15分钟未到现场签到视为自动弃权。 

  2、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中标单价包干方式,在施工合同期内中标单价不作调整。 

  3、施工工期: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 

  5、设计变更:按现有地点由甲方派员现场监督施工。 

  6、材料规格:本工程所用的材料规格品牌需按甲方要求质量购进,在施工合同期内材料价格变化不调整合同价。 

  7、工程标底工程预算总造价16.9978万元下浮10%为工程招标底价。 

  8、投标方式:明标投,采用固定标底价,采取摇球的方式随机确定中标单位。 

  三、本工程招标要求和有关事项: 

  1、投标条件:本工程要求全程垫资,具有市政工程三级及以上的尤溪县内施工资质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报名时应提交介绍信、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提供的所有材料都需加盖公司公章)。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全过程投标,并接受核查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确认,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以不具备投标资格处理。登记确认时需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原件,上述文件缺一项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2投标人应在招标通告规定时间内到中仙镇财务室报名,并主动索取招投标相关文件材料,招标材料每份300元,不论中标与否,购金均不予退还。 

  3参投单位报名前应主动向招标单位了解工程详情及施工要求,一旦报名视为认可招标单位在工程上的要求。 

  4、投标前,投标人须交纳投标责任保证金万元(保证金必须以现金、现金支票、独立开具的现金结款单交付,投标人不得合并交付,也不得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交付),投标押金在开标后,未中标者当场退还,中标者直接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5、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违者取消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责任保证金,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投标人对本工程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行负责。 

  7、参加投标的人员必须本人到场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按弃权处理。 

  8、本工程招标文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工程招标全过程由中仙镇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吉安村民委员会 

  中仙镇人民政府招投标办公室 

                                        2024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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